2010年09月10日 星期五
关于做好大连高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大高管发〔2010〕16号

园区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919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0967号)精神,为确保高新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普查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8年 “两街一场”划归园区以来,我区地域、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结构更加复杂,组织开展园区第六全国人口普查,准确把握园区人口总量、结构、素质、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情况,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加强高新区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高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此次普查,要全面摸清高新区人口资源底数,为高新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板报、大屏幕、互联网等媒体及条幅、大型拱门、流动车辆等,大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人口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等个人信息;行业、职业、社会保障等经济特征;人口的地域和迁移特征;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状况等。

本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111日零时。

三、     切实落实人口普查经费

第六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市级财政负责市普查领导小组所需经费,区级财政负责区普查领导小组所需经费;街道办事处要保证本地区必须的普查经费开支,特别是保证抽调的普查员劳动报酬及时足额兑现。

四、     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

园区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培训工作,要选调思想作风正派、熟悉情况、有普查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同志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确保人口普查质量。

各有关部门及普查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普查取得的数据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

五、     加强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新区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高新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组建人口普查机构,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附件:大连高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三月四日

大连高新园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林    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孙潍军  园区办公室主任

王育新  园区发展改革局(统计局)局长

        赵卫中  园区宣传中心主任

        王学伟  凌水街道副主任

            龙王塘街道副主任

            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园区文教卫生局副局长

        刘兆侃  园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素华  园区监察、审计局副局长

    园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统计局局长

  员:纪    园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副调研员

        李廷发  园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连安  园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

        乔彧卿  园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建国  园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崔新春  园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雪松  园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统计局(联系电话:84790699),赵霞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人口 普查 工作 通知
高新园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2010-03-04

© 2008-2010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网络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86-411-84793699
业务咨询电话(大连高新园区办公室):86-411-84793601 备案编号:辽ICP备06021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