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大连市人事局统一印制,可在高新园区人才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服务大厅人才中心窗口)购买;
3、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鉴证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证书登记要注明学习时间、方式、内容及一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数等,登记及鉴证均需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或20学分),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48学时(或12学分);
5、注意事项:
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应以年为单位,每年一页(或多页),便于以年累计。
送园区劳动人事局审核验印前应填写好相关信息及张贴照片,所登记内容必须经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审核验印时需带齐相关证明材料(进修证明、毕业证书、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刊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