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大连市发改委通知精神,高新园区从即日起开始组织2010年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大连)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程序: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对外开放办联合印发的《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辽发改工业[2007]395号)、《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辽发改工业[2008]799号)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对外开放办联合印发的《转发关于〈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大发改工字[2008]597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8份, 并报电子文档。
2、按照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项目贴息政策(辽发改工业[2007]395号和辽发改工业[2008]799号)文件要求,报送下列相关材料:
⑴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⑵ 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⑶ 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⑷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⑸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⑹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等贷款凭证;
⑺ “五点一线”园区企业基本情况表(附;
⑻ “五点一线”园区项目基本情况表;
⑼ “五点一线”园区贴息资金申请表;
⑽ “五点一线”园区贴息项目进展情况表等。
3、申请贴息项目的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年度会计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项目贷款进账、付息凭证等。其中,项目贷款合同应是2009年10月以后新发生的1年以上(含1年)中长期中国境内银行(含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专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以及部分园区基础性产业项目建设的贷款。
以上可装订成册。另附《申报辽宁省2010年“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大连)园区产业项目投资情况表》1份及电子版。各类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限要求:
2010年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的申报工作,采取年度内成熟一项申报一项,具有企业同中国境内银行签订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即可组织项目申报。今年申报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前。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材料,做好申报工作。相关文件及报表附后,也可登录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dl.gov.cn/default.jse,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目录,业务,工业经济发展类查找下载。
附件:
附件1-辽发改工业[2007]395号-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辽发改工业[2008]799号-关于《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附件3-大发改[208]597号公示-转发省799
附件4:报送材料6个附表--附表1、2-材料接收表、项目投资情况表(1)
联系人:苏薇 高新园区发展改革局
电话: 84820919
E-mail:fgj_suwei@126.com
大连高新园区发展改革局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