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按照市科技局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大连高新区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在连高校院所内设机构等;
2.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运营模式或特色经营项目;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设施;
4.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专家咨询队伍,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年度内在大连促成技术转移10项以上,营业性收入不低于5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1000万元;
5.机构主要领导者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水平;有5名以上专职人员;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6.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申报材料
1.《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请表》(附件1);
2.机构法人证书(内设机构同时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3.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管理团队及主要业务骨干的证明材料(中高级职称证明、技术经纪人培训证明等);
5.机构从事技术转移中介的三方合同、促成技术交易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6.近两年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表(附件2);
7.2018年度促成在连技术转移项目表(附件3);
8.组织技术对接、交流、培训、服务企业等技术转移活动的证明材料;
9.机构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
10.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叁份,A4纸正反面打印,按序装订成册。
三、认定程序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根据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考查和评审意见,认定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并在网上公布。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于2019年3月22日前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aoxinqukeji@126.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地址:大连高新区腾飞园区三期管委会225房间,联系电话:88149733、84794149。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2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按照市科技局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大连高新区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在连高校院所内设机构等;
2.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运营模式或特色经营项目;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设施;
4.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专家咨询队伍,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年度内在大连促成技术转移10项以上,营业性收入不低于5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1000万元;
5.机构主要领导者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水平;有5名以上专职人员;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6.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申报材料
1.《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请表》(附件1);
2.机构法人证书(内设机构同时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3.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管理团队及主要业务骨干的证明材料(中高级职称证明、技术经纪人培训证明等);
5.机构从事技术转移中介的三方合同、促成技术交易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6.近两年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表(附件2);
7.2018年度促成在连技术转移项目表(附件3);
8.组织技术对接、交流、培训、服务企业等技术转移活动的证明材料;
9.机构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
10.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叁份,A4纸正反面打印,按序装订成册。
三、认定程序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根据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考查和评审意见,认定大连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并在网上公布。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于2019年3月22日前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aoxinqukeji@126.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地址:大连高新区腾飞园区三期管委会225房间,联系电话:88149733、84794149。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