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9年度备案的瞪羚、独角兽企业:
为扶持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发展,按照《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汇编》(简称“高新20条”)文件,现组织符合条件的瞪羚、独角兽企业进行相关奖励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区内企业应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通过省级以上政府备案管理的瞪羚和独角兽类企业;
2.瞪羚企业形成年度区级贡献增量,以税务数据为准;独角兽类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良好标准为满足三者之一:年度用户规模同比增长不低于15%,或上年度至申报期新融资不少于1000万元,或主营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15%。特殊情况需按“一事一议”办法执行。
3.高管团队个人所得税本地缴纳。
二、扶持标准
1.自企业通过省级以上备案年度起,或新引进高成长型企业自注册年度起连续三年扶持;
2.瞪羚类企业扶持资金额度参照年度区级贡献增量的100%计算。独角兽类企业达到良好标准,奖励300万元;未达标,按照实际数额占良好标准的比例计算奖励额度,企业上市当年不享受;
3.对企业管理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潜在瞪羚10万元、瞪羚和种子独角兽30万元、潜在独角兽50万元、独角兽100万元。奖励拨付公司,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申报材料
1.《高成长型企业奖励申报表》(法人签字,不可用法人章替代) ;
2.企业管理团队名单,2021年1-6月份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
3.独角兽类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满足三者之一包括:
第一类,用户数量证明材料:2020年度和2019年度有消费的用户详情材料,含用户名、消费时间、消费金额及用户总数;
第二类,新一轮融资额度证明材料:2020年度至申报期前①股权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前后的工商变更证明材料;②投资协议书、股权投资方资金到账凭证即银行票据及发票复印件;
第三类,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2020年度和2019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
4.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件于7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kjjqfk@163.com(文件名:年度+企业全称+高成长企业类型),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瞪羚独角兽企业奖励每年申报一次,没有按时提出申请的企业将视为企业放弃申报,望周知。
联系人:刘鹰;电话:84793214。
附件:1.《高成长型企业奖励申请表》
科技创新局
2021年6月28日
辽宁省2019年度备案的瞪羚、独角兽企业:
为扶持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发展,按照《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汇编》(简称“高新20条”)文件,现组织符合条件的瞪羚、独角兽企业进行相关奖励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区内企业应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通过省级以上政府备案管理的瞪羚和独角兽类企业;
2.瞪羚企业形成年度区级贡献增量,以税务数据为准;独角兽类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良好标准为满足三者之一:年度用户规模同比增长不低于15%,或上年度至申报期新融资不少于1000万元,或主营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15%。特殊情况需按“一事一议”办法执行。
3.高管团队个人所得税本地缴纳。
二、扶持标准
1.自企业通过省级以上备案年度起,或新引进高成长型企业自注册年度起连续三年扶持;
2.瞪羚类企业扶持资金额度参照年度区级贡献增量的100%计算。独角兽类企业达到良好标准,奖励300万元;未达标,按照实际数额占良好标准的比例计算奖励额度,企业上市当年不享受;
3.对企业管理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潜在瞪羚10万元、瞪羚和种子独角兽30万元、潜在独角兽50万元、独角兽100万元。奖励拨付公司,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申报材料
1.《高成长型企业奖励申报表》(法人签字,不可用法人章替代) ;
2.企业管理团队名单,2021年1-6月份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
3.独角兽类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满足三者之一包括:
第一类,用户数量证明材料:2020年度和2019年度有消费的用户详情材料,含用户名、消费时间、消费金额及用户总数;
第二类,新一轮融资额度证明材料:2020年度至申报期前①股权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前后的工商变更证明材料;②投资协议书、股权投资方资金到账凭证即银行票据及发票复印件;
第三类,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2020年度和2019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
4.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件于7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kjjqfk@163.com(文件名:年度+企业全称+高成长企业类型),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瞪羚独角兽企业奖励每年申报一次,没有按时提出申请的企业将视为企业放弃申报,望周知。
联系人:刘鹰;电话:84793214。
附件:1.《高成长型企业奖励申请表》
科技创新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