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照专项资金发放通知下达之日的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投入费用最高80%给予一次性支持。支持范围包括平台建设和运行中直接相关的场地租赁(含物业费)、专业设备购置费、基础性和专业型软件购置费、专利使用费、软件许可使用费、人员工资、云资源租赁、网络租赁、设备租用、系统维护、设备维修、软硬件升级、宣传推广等费用。
政策文件 | 大连高新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 |
---|---|
制定部门 |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
政策类别 | 推动数字服务公共平台建设 |
申报主体 | 在大连高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型企业或机构(包括研究机构、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 |
区级具体实施部门 | 投资促进局 |
办理深度 | 区级全程办理 |
申报时间 | 阶段性 |
政策解读人员 | 王鹤 |
联系电话 | 0411-84793619 |
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照专项资金发放通知下达之日的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投入费用最高80%给予一次性支持。支持范围包括平台建设和运行中直接相关的场地租赁(含物业费)、专业设备购置费、基础性和专业型软件购置费、专利使用费、软件许可使用费、人员工资、云资源租赁、网络租赁、设备租用、系统维护、设备维修、软硬件升级、宣传推广等费用。
政策文件 | 大连高新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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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部门 |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
政策类别 | 推动数字服务公共平台建设 |
申报主体 | 在大连高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型企业或机构(包括研究机构、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 |
区级具体实施部门 | 投资促进局 |
办理深度 | 区级全程办理 |
申报时间 | 阶段性 |
政策解读人员 | 王鹤 |
联系电话 | 0411-84793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