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受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对下列宗地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大连樱花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樱花园改造A区,实际计容建筑面积由132144.85平方米调整为134271.79平方米,应补缴土地出让金5242141.4元。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管委会1027-2
联系电话:0411-84795862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受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对下列宗地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大连樱花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樱花园改造A区,实际计容建筑面积由132144.85平方米调整为134271.79平方米,应补缴土地出让金5242141.4元。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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