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政务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的意见》(辽政办发〔2018〕55号)和大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的意见》(大政公开办〔2019〕1号)要求,现就我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深化行政决策及执行结果公开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众意见征集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企业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对群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尤其是涉及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在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的同时,还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15日。制定机关的办公部门(机构)要严格审查起草部门(机构)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起草、是否进行了评估论证、是否广泛征求了意见;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有关会议集体讨论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等信息要同步通过区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反馈。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和说明。(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在区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要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动画等多种形式,让公众“听得懂”“信得过”,便于接受社会监督。解读信息页面与相关文件页面要互为链接。机关各部门对新出台的政策,要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同时拓宽报刊等解读渠道,尤其是要依托在线访谈平台,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机关各部门在起草文件的同时要研究制定在线访谈方案,文件印发后,将访谈方案报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并安排相关负责同志接受访谈。(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宣传中心,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结果信息公开。各街道、各部门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中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栏目,集中公开执行结果信息。(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编制完善省、市通用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规范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申请材料等要素在省、市、区三级统一,并纳入省、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分级动态“一库管理”。各街道、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类业务信息系统要与省、市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从省、市统一事项库获取事项信息对外提供服务。实现省、市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接,及时上报政务服务事项数据。(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并在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流转,到2019年底前,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率不低于70%。同时,聚焦企业注册、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涉及多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和获得信贷等具体环节,积极推进联合踏勘、视频勘验、网上审图、多图联审、容缺受理、联审联办,通过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形成适应于“一网通办”的规范化办事流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依托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有条件的街道和部门要围绕办理“一件事情”,梳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企业和群众多次跑、多头跑的各类事项,制定“一件事情”清单。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庄(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到2019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区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深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一)统一网络支撑,推动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进一步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区、街道、村三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一张网”,并完成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非涉密网络向市、区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体系迁移整合。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利用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服务,实现权威、规范、可信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服务,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尽快完成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各部门业务系统按统一规范接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并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国家、省、市、区四级互联互通,满足市、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需求。积极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加快全区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及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对接融合第三方社会数据,进一步丰富公共数据信息资源库,实现数据服务的统一管理、调度和监控。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全区政务服务态势分析,提供政务大数据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积极推进监管信息的整合归集和依法公开
(一)全面梳理公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在权力清单基础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梳理形成本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事项、责任主体、监管形式、监管措施、监管标准、监管流程等,通过全省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分类公示,并与政府门户网站对接。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部门,要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确保目录清单梳理和信息公开不漏事项、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办、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机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积极推动全市一体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省、市具体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通过全市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事项“应上尽上”、监管信息全流程记录、监管业务跨领域协同、监管责任全过程追溯,做到监管工作可视、可控、可监、可追,实现对监管的监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机关部门)
(三)全面落实监管信息资源整合归集责任。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各级监管部门根据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总公开监管信息资源目录,并嵌入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的标准化、自动化抓取、归集、共享和公开、利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机关部门)
五、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政务一网通”
(一)整合各类专业平台前端入口。区门户网站要以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为目标,整合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890便民服务平台、民心网等专业平台前端入口,推动各专业平台间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营商环境办,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市政府网站群,建设区网站集约化平台。凡纳入全国政府网站管理系统的全区政府网站,都要纳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和运行。集约化平台应向平台上的政府网站提供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用户注册、站内搜索、投诉举报、评价监管、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监控、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功能支撑。区级平台要做好与省、市级平台的对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政府网站信息交换共享。(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印发 |
大高管办发〔2019〕8号大连高新区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的意见[1]
各街道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政务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的意见》(辽政办发〔2018〕55号)和大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的意见》(大政公开办〔2019〕1号)要求,现就我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深化行政决策及执行结果公开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众意见征集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企业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对群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尤其是涉及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在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的同时,还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15日。制定机关的办公部门(机构)要严格审查起草部门(机构)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起草、是否进行了评估论证、是否广泛征求了意见;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有关会议集体讨论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等信息要同步通过区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反馈。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和说明。(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在区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要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动画等多种形式,让公众“听得懂”“信得过”,便于接受社会监督。解读信息页面与相关文件页面要互为链接。机关各部门对新出台的政策,要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同时拓宽报刊等解读渠道,尤其是要依托在线访谈平台,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机关各部门在起草文件的同时要研究制定在线访谈方案,文件印发后,将访谈方案报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并安排相关负责同志接受访谈。(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宣传中心,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结果信息公开。各街道、各部门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中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栏目,集中公开执行结果信息。(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编制完善省、市通用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规范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申请材料等要素在省、市、区三级统一,并纳入省、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分级动态“一库管理”。各街道、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类业务信息系统要与省、市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从省、市统一事项库获取事项信息对外提供服务。实现省、市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接,及时上报政务服务事项数据。(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并在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流转,到2019年底前,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率不低于70%。同时,聚焦企业注册、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涉及多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和获得信贷等具体环节,积极推进联合踏勘、视频勘验、网上审图、多图联审、容缺受理、联审联办,通过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形成适应于“一网通办”的规范化办事流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依托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有条件的街道和部门要围绕办理“一件事情”,梳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企业和群众多次跑、多头跑的各类事项,制定“一件事情”清单。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庄(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到2019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区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深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一)统一网络支撑,推动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进一步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区、街道、村三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一张网”,并完成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非涉密网络向市、区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体系迁移整合。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利用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服务,实现权威、规范、可信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服务,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尽快完成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各部门业务系统按统一规范接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并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国家、省、市、区四级互联互通,满足市、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需求。积极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加快全区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及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对接融合第三方社会数据,进一步丰富公共数据信息资源库,实现数据服务的统一管理、调度和监控。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全区政务服务态势分析,提供政务大数据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积极推进监管信息的整合归集和依法公开
(一)全面梳理公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在权力清单基础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梳理形成本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事项、责任主体、监管形式、监管措施、监管标准、监管流程等,通过全省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分类公示,并与政府门户网站对接。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部门,要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确保目录清单梳理和信息公开不漏事项、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办、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机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积极推动全市一体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省、市具体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通过全市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事项“应上尽上”、监管信息全流程记录、监管业务跨领域协同、监管责任全过程追溯,做到监管工作可视、可控、可监、可追,实现对监管的监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机关部门)
(三)全面落实监管信息资源整合归集责任。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各级监管部门根据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总公开监管信息资源目录,并嵌入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的标准化、自动化抓取、归集、共享和公开、利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机关部门)
五、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政务一网通”
(一)整合各类专业平台前端入口。区门户网站要以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为目标,整合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890便民服务平台、民心网等专业平台前端入口,推动各专业平台间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营商环境办,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市政府网站群,建设区网站集约化平台。凡纳入全国政府网站管理系统的全区政府网站,都要纳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和运行。集约化平台应向平台上的政府网站提供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用户注册、站内搜索、投诉举报、评价监管、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监控、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功能支撑。区级平台要做好与省、市级平台的对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政府网站信息交换共享。(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印发 |
大高管办发〔2019〕8号大连高新区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的意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