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综合管理、执法监督和部门直属重点单位的评议内容
1、在履行职责方面,有无懒政怠政、消极拖延、推诿扯皮,措施不实、落实不力等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担当等问题。
2、在依法用权方面,有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利用职权便利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和公众利益的问题。
3、在维护公平方面,有无干预市场、暗箱操作,违规经营、兼职取酬和在企业持股分红等破坏公平、扰乱秩序的问题。
4、在诚实守信和工作态度方面,有无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服务群众生冷硬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5、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顶风违纪问题,有无利用权力寻租、吃拿卡要报、收受索取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对学校的评议内容
1、在执行政策、依法办学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教育政策规定; 有无违反计划和规定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复读生等问题,有无违反高中“三限”政策等问题。
2、在校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学校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学管理、财务收支等应公开事项。
3、在规范收费方面,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向学生结算代收费,指定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以外的教辅材料,强行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等问题。
4、在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存在不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课上不讲课后讲,不关心爱护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语言举止不文明,不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问题。
5、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有无吃拿卡要报、收受学生家长财物和让家长办私事,私自办班补课收费或参与社会有偿补课等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