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关于解决小平岛“深坑小区”重大民生问题的提案》(第407号)答复意见
信息来源:办公室(审计局)(了解该部门)发布时间:2018-07-05 10:02:55浏览次数:41308次
大高管函〔2018〕58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407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杨建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平岛“深坑小区”重大民生问题的提案(第40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感谢您对高新区城市建设的关注。小平岛海景御花园系我区代管凌水街道之前由甘井子区规划批复企业建设,目前确实存在地面标高低于周边地面标高的问题。您深入实际做了大量调研,对海景御花园低洼区民生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地阐述。对于您反映的这些问题,管委会分管委领导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我区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对您提出的问题要逐条研究,给予答复。现将有关情况作一介绍。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您提案中反映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将小区推倒复扩建,请求区政府免出让金和部分税费,不用政府出钱的解决方案”,系海景御花园业主委托市政协委员讷建宏于2015年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我区多次与讷建宏委员沟通协商,对业主提出的翻建方案进行了答复,并于当年 11月25日征得讷建宏委员及海景御花园业主的理解。
对于您提出的“解决深坑小区民生问题应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建议,业主提出进行自助翻建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和部分税费”。但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第二条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均不得减免缓缴或者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从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是很难突破的。同时政府免收安置业主和剩余房屋的销售税费等其他费用,同样受相关的法律法规制约难以操作。因此,实施该方案的前提条件满足不了,势必面临着后续操作难以进行的实际问题。
对于您提出的“提案应当交由市政府办理”、“市区两级政府应当认识到解决深坑小区问题是政府必须的责任”等建议,我区将与市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积极反映您的建议,以期更好地推进海景御花园问题的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听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协提案委
经办人:于全超 84820385 闫立新 84795965
张 杰 84752001 刘 臣 1360411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