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工业和科技类内资企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相关工作,方便2月10日0时开始复工的工业和科技类内资企业(含1月24日-2月9日未停工企业)的报备工作,按照区指挥部的部署,现增加二维码报备渠道,请各企业按要求报备。
报备说明:(企业可自行选择报备渠道,二选一即可)
渠道一:二维码报备。
企业可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备。
技术咨询电话:84593022/13898493268
渠道二:电子邮件报备。
1、企业复工前应认真研究各级指挥部命令,储备可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的防护物资,并按照本单位情况,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并报我局备案,同时提交《企业复工承诺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清晰电子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
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复工生产的前期(暂定一个月内)实施“零报告”制度,请各企业填写《高新区企业在岗人数和重大事项零报告情况表》(附件2),并每日17:00前上报发送至电子邮箱。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3、请大连软件园、腾飞软件园、纳米大厦、集电大厦、科创大厦的各企业向所属园区或大厦管理部门报告,其余企业向科技创新局报备。
4、备案联系人
序号 |
备案范围 |
备案人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1 |
高新区工业内资企业 |
黄冬亮 |
84794453,18609841229 |
gxyqtongji@163.com |
2 |
高新区软件产业内资企业 |
任海洋 |
84979495,13898466007 |
dream_ren@126.com |
3 |
高新区其他科技类内资企业 |
王雪梅 |
84820317,13591767769 |
576064101@qq.com |
5、自2月10日起,按照《高新区复工企业整体情况表》(附件3)要求对14天隔离期未满的来连返连人员进行排查,并严格按照大连市4号令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并在企业和社区登记。
6、《高新区复工企业每日疫情防控工作表》(附件3)要求企业自2月10日起每日填写,并逐项做好防疫工作。
7、企业必须按照通知要求,要印制并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附件4),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的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职工家中若有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返岗工作。
8、科技创新局将各工业和科技类的内资企业情况汇总后,将定期上报大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请各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排查,及时反馈,共同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2 高新区企业在岗人数及重大事项零报告情况统计表(2.13更新).xlsx
附件3 高新区复工企业整体情况表+高新区复工企业每日疫情防控工作表.xls
高新区各工业和科技类内资企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相关工作,方便2月10日0时开始复工的工业和科技类内资企业(含1月24日-2月9日未停工企业)的报备工作,按照区指挥部的部署,现增加二维码报备渠道,请各企业按要求报备。
报备说明:(企业可自行选择报备渠道,二选一即可)
渠道一:二维码报备。
企业可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备。
技术咨询电话:84593022/13898493268
渠道二:电子邮件报备。
1、企业复工前应认真研究各级指挥部命令,储备可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的防护物资,并按照本单位情况,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并报我局备案,同时提交《企业复工承诺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清晰电子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
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复工生产的前期(暂定一个月内)实施“零报告”制度,请各企业填写《高新区企业在岗人数和重大事项零报告情况表》(附件2),并每日17:00前上报发送至电子邮箱。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3、请大连软件园、腾飞软件园、纳米大厦、集电大厦、科创大厦的各企业向所属园区或大厦管理部门报告,其余企业向科技创新局报备。
4、备案联系人
序号 |
备案范围 |
备案人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1 |
高新区工业内资企业 |
黄冬亮 |
84794453,18609841229 |
gxyqtongji@163.com |
2 |
高新区软件产业内资企业 |
任海洋 |
84979495,13898466007 |
dream_ren@126.com |
3 |
高新区其他科技类内资企业 |
王雪梅 |
84820317,13591767769 |
576064101@qq.com |
5、自2月10日起,按照《高新区复工企业整体情况表》(附件3)要求对14天隔离期未满的来连返连人员进行排查,并严格按照大连市4号令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并在企业和社区登记。
6、《高新区复工企业每日疫情防控工作表》(附件3)要求企业自2月10日起每日填写,并逐项做好防疫工作。
7、企业必须按照通知要求,要印制并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附件4),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的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职工家中若有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返岗工作。
8、科技创新局将各工业和科技类的内资企业情况汇总后,将定期上报大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请各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排查,及时反馈,共同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2 高新区企业在岗人数及重大事项零报告情况统计表(2.13更新).xlsx
附件3 高新区复工企业整体情况表+高新区复工企业每日疫情防控工作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