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在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大连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发起设立的大连国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新资产”)正式注册成立,落户大连高新区,并于近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成为大连市唯一具有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大连国新资产注册资本20亿元,由中国国新全资控股的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财政局全资公司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全资公司大连高新区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家发起设立,分别持股45%、45%、10%。
中国国新表示,联合发起设立大连国新资产,是中国国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推动央地融合发展、促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也是丰富中国国新资产管理功能作用、打造国有资本运营升级版的有力抓手。中国国新将立足更好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平台优势,指导推动大连国新资产有效整合央地资源,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手段打造不良资产处置盘活特色业务模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资央企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形成立足大连、辐射全国的业务格局,为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力争成为具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鲜明特色和领先优势的头部资产管理公司。
未来,高新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大连市“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功能定位,依托中国国新优势资源,在基金投资、金融服务、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上市公司股权运作、海外项目投资等方面与大连国新资产开展全面合作,聚焦“建设大连创新新城”的主责主业,加强创新策源能力建设,把英歌石科学城作为科技创新主战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激发“又高又新”发展新活力。
(文/ 张伟)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在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大连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发起设立的大连国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新资产”)正式注册成立,落户大连高新区,并于近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成为大连市唯一具有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大连国新资产注册资本20亿元,由中国国新全资控股的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财政局全资公司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全资公司大连高新区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家发起设立,分别持股45%、45%、10%。
中国国新表示,联合发起设立大连国新资产,是中国国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推动央地融合发展、促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也是丰富中国国新资产管理功能作用、打造国有资本运营升级版的有力抓手。中国国新将立足更好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平台优势,指导推动大连国新资产有效整合央地资源,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手段打造不良资产处置盘活特色业务模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资央企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形成立足大连、辐射全国的业务格局,为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力争成为具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鲜明特色和领先优势的头部资产管理公司。
未来,高新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大连市“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功能定位,依托中国国新优势资源,在基金投资、金融服务、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上市公司股权运作、海外项目投资等方面与大连国新资产开展全面合作,聚焦“建设大连创新新城”的主责主业,加强创新策源能力建设,把英歌石科学城作为科技创新主战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激发“又高又新”发展新活力。
(文/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