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关于印发大连市 “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农发〔2021〕62号)和关于《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大高管字〔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将符合减船转产申报条件的辽大高渔11039等29艘渔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0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海洋发展科反馈,联系电话:0411-84791957。
附件:高新区2023年度渔船减船转产公示表 .pdf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关于印发大连市 “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农发〔2021〕62号)和关于《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大高管字〔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将符合减船转产申报条件的辽大高渔11039等29艘渔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0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海洋发展科反馈,联系电话:0411-84791957。
附件:高新区2023年度渔船减船转产公示表 .pdf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