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提报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22年度运行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2023年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征集入库工作
(一)征集要求
1.“盟主”应为在大连高新区内注册并实地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较高科研经费投入和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能力。
2.高校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是典型联盟的必要成员单位,积极鼓励双一流高校、中直科研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高水平团队参与典型联盟建设,原则上成员单位总数不得少于10家。
3.积极鼓励金融、中介等机构参与典型联盟建设,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成果、人才等要素资源高效流动,形成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并在组建过程中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4.“盟主”企业应与高等院所、关联企业、中介机构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关系,明确各方任务分工,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创新的内生动力。
5.典型联盟应聚焦支撑三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进行布局,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上的“堵点”“断点”问题,整合科创资源,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任务。
6.同一“盟主”企业在同一领域方向原则上只能承担1个省级典型联盟的组建任务,且不能与提升类联盟兼报。已作为“盟主”牵头组建省级典型联盟的企业,原则上此次不能继续申报入库。
(二)征集方式
申报的“盟主”企业须在2023年6月11日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依次点击“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联盟管理→典型类联盟申报”,在线填报备案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文件),确保备案信息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提交备案入库申请。
二、提报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22年度运行报告工作
(一)填报范围
2021年和2022年组建的典型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详见附件2-1)
(二)填报要求
1.“盟主”企业牵头组织填写年度运行报告,须在6月11日前,以企业一级账号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依次点击“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产学研联盟管理→运行报告填报”,在线填报2022年度运行报告,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各项内容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出该期限取得的各类成果不纳入统计范围。
2.年度运行报告是对典型联盟建设运行情况的客观反映,也是对典型联盟给予有关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请“盟主”企业高度重视,上传“盟主”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2-2)等相关佐证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文件),确保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三、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负责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一代汽车、化工和新材料、洁净能源、文化与科技融合等领域,联系电话:39989885。
市科技局社农处: 负责生命健康、现代农业、绿色技术等领域,联系电话:39989856。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88149916
技术支持:23983158、17612488647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docx
2.关于提报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22年度运行报告的通知.docx
2-1.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名单(2021-2022).xlsx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6月2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提报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22年度运行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2023年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征集入库工作
(一)征集要求
1.“盟主”应为在大连高新区内注册并实地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较高科研经费投入和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能力。
2.高校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是典型联盟的必要成员单位,积极鼓励双一流高校、中直科研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高水平团队参与典型联盟建设,原则上成员单位总数不得少于10家。
3.积极鼓励金融、中介等机构参与典型联盟建设,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成果、人才等要素资源高效流动,形成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并在组建过程中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4.“盟主”企业应与高等院所、关联企业、中介机构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关系,明确各方任务分工,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创新的内生动力。
5.典型联盟应聚焦支撑三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进行布局,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上的“堵点”“断点”问题,整合科创资源,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任务。
6.同一“盟主”企业在同一领域方向原则上只能承担1个省级典型联盟的组建任务,且不能与提升类联盟兼报。已作为“盟主”牵头组建省级典型联盟的企业,原则上此次不能继续申报入库。
(二)征集方式
申报的“盟主”企业须在2023年6月11日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依次点击“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联盟管理→典型类联盟申报”,在线填报备案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文件),确保备案信息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提交备案入库申请。
二、提报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22年度运行报告工作
(一)填报范围
2021年和2022年组建的典型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详见附件2-1)
(二)填报要求
1.“盟主”企业牵头组织填写年度运行报告,须在6月11日前,以企业一级账号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依次点击“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产学研联盟管理→运行报告填报”,在线填报2022年度运行报告,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各项内容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出该期限取得的各类成果不纳入统计范围。
2.年度运行报告是对典型联盟建设运行情况的客观反映,也是对典型联盟给予有关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请“盟主”企业高度重视,上传“盟主”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2-2)等相关佐证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文件),确保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三、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负责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一代汽车、化工和新材料、洁净能源、文化与科技融合等领域,联系电话:39989885。
市科技局社农处: 负责生命健康、现代农业、绿色技术等领域,联系电话:39989856。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88149916
技术支持:23983158、17612488647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docx
2.关于提报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22年度运行报告的通知.docx
2-1.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名单(2021-2022).xlsx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