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高新区促经济增长和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大高管发〔2023〕3号)以及《大连高新区促经济增长和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大高管发〔2023〕5号)政策规定,为保障今年政策兑现工作及时、准确,现开展2023年度促进重点企业增长政策申报工作,此轮申报工作面向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促进重点企业增长
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成长壮大,按照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分档,对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含)以上,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12%(含12%)的,奖励200万元;对营业收入达到5亿(含)-10亿元,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15%(含15%)的,奖励200万元;对营业收入达到1亿(含)-5亿元,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20%(含20%)的,奖励50万元。本年度增长率较奖励标准实现倍增的,奖励额度翻倍执行。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是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3年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2.服务业企业以“营业收入”做为核算指标;
3.企业营收规模分档,以2022年(1-12月)的营收做为分档依据,达到亿元以上;
4.服务业企业以本年度“1-11月”同比增速做为全年的增速指标。
(二)扶持标准
1.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含)以上,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12%(含12%)的,奖励200万元;
2.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含)-10亿元,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15%(含15%)的,奖励200万元;
3.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含)-5亿元,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20%(含20%)的,奖励50万元;
4.本年度增长率较奖励标准实现倍增的,奖励额度翻倍执行。两倍奖励额度封顶。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促进重点企业增长政策申请表》;
2.企业2023年11月份利润表;
3.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其他要求
符合政策奖励条件的企业可电话咨询并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均需企业盖章。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5日,受理部门将赴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联系人:鲍文 电话:88149750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2月27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高新区促经济增长和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大高管发〔2023〕3号)以及《大连高新区促经济增长和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大高管发〔2023〕5号)政策规定,为保障今年政策兑现工作及时、准确,现开展2023年度促进重点企业增长政策申报工作,此轮申报工作面向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促进重点企业增长
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成长壮大,按照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分档,对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含)以上,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12%(含12%)的,奖励200万元;对营业收入达到5亿(含)-10亿元,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15%(含15%)的,奖励200万元;对营业收入达到1亿(含)-5亿元,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20%(含20%)的,奖励50万元。本年度增长率较奖励标准实现倍增的,奖励额度翻倍执行。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是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3年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2.服务业企业以“营业收入”做为核算指标;
3.企业营收规模分档,以2022年(1-12月)的营收做为分档依据,达到亿元以上;
4.服务业企业以本年度“1-11月”同比增速做为全年的增速指标。
(二)扶持标准
1.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含)以上,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12%(含12%)的,奖励200万元;
2.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含)-10亿元,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15%(含15%)的,奖励200万元;
3.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含)-5亿元,且本年度增长率超过20%(含20%)的,奖励50万元;
4.本年度增长率较奖励标准实现倍增的,奖励额度翻倍执行。两倍奖励额度封顶。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促进重点企业增长政策申请表》;
2.企业2023年11月份利润表;
3.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其他要求
符合政策奖励条件的企业可电话咨询并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均需企业盖章。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5日,受理部门将赴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联系人:鲍文 电话:88149750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