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单位、相关企业:
省商务厅为落实辽政发[2023]1号和辽政发[2023]12号文件精神,与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促消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4]1号),对培育壮大商贸流通领域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不断丰富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壮大、持续激发住宿餐饮企业活力等5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现围绕“重点商贸流通单位奖励”、“批零企业奖励”、“住餐企业奖励”3个方向,高新区开始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请申报企业认真阅读并按照附件内容参照执行。
咨询电话:高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88141030、84799861
附件:关于2023年度省级促消费政策涉及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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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为落实辽政发[2023]1号和辽政发[2023]12号文件精神,与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促消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4]1号),对培育壮大商贸流通领域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不断丰富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壮大、持续激发住宿餐饮企业活力等5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现围绕“重点商贸流通单位奖励”、“批零企业奖励”、“住餐企业奖励”3个方向,高新区开始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请申报企业认真阅读并按照附件内容参照执行。
咨询电话:高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88141030、84799861
附件:关于2023年度省级促消费政策涉及项目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