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大连市数据局《关于开展辽宁省第四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培育数字化转型生态,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拟开展第四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以下简称“促进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中心主要任务
(一)转型支持。针对企业和城市数字化转型应用需求,提供供需撮合、转型咨询、定制化系统解决方案开发等市场化服务,以及开展数字化服务资源衔接集聚、优质解决方案展示推广、人才招聘及培养、测试试验、产业交流等公共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协同发展和城市数字化转型。
(二)联合创新。促进传统企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性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联合创新,共享技术、通用性资产、数据、人才、市场、渠道、设施、中台等资源。
(三)场景应用。聚焦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智慧农业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文旅、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以及城市、教育、医疗、交通、就业、养老、公共安全和乡村服务等数字化公共服务,研发重点场景应用,强化数字技术持续深度应用,培育数字技术应用新业态,提升“上云用数赋智”水平。
二、基础条件
促进中心应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先进计算、未来网络、卫星遥感等数字技术领域具备研发解决方案、提供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促进数字化转型资源共享合作的相关设施和技术能力。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大连注册,正常运行信誉良好,未纳入联合失信惩罚目录。
(二)具有推动传统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技术、产品、服务能力,专业化服务能够满足快速响应和持续升级保障要求。
(三)具有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条件和环境设施,场地面积(含租赁)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聚焦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促进中心有必要的监测、分析、测试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并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
(五)重视科研工作,设立专项研究与研发经费,经费充足,保障有力。
(六)具有良好的产学研用合作基础,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推进重大数字化转型成果实现产业化的整合能力。
(七)具有促进数字化转型的成果案例及经验做法,或者已制定较为成熟完备的促进数字化转型共性方案。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于8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PDF)发送至dlgxqdsj@163.com。我局将严格按照申报认定所列条件及相关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材料报送至大连市数据局。
联系人:于欣阳 84798732
附件:辽宁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pdf
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8月8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大连市数据局《关于开展辽宁省第四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培育数字化转型生态,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拟开展第四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以下简称“促进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中心主要任务
(一)转型支持。针对企业和城市数字化转型应用需求,提供供需撮合、转型咨询、定制化系统解决方案开发等市场化服务,以及开展数字化服务资源衔接集聚、优质解决方案展示推广、人才招聘及培养、测试试验、产业交流等公共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协同发展和城市数字化转型。
(二)联合创新。促进传统企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性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联合创新,共享技术、通用性资产、数据、人才、市场、渠道、设施、中台等资源。
(三)场景应用。聚焦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智慧农业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文旅、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以及城市、教育、医疗、交通、就业、养老、公共安全和乡村服务等数字化公共服务,研发重点场景应用,强化数字技术持续深度应用,培育数字技术应用新业态,提升“上云用数赋智”水平。
二、基础条件
促进中心应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先进计算、未来网络、卫星遥感等数字技术领域具备研发解决方案、提供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促进数字化转型资源共享合作的相关设施和技术能力。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大连注册,正常运行信誉良好,未纳入联合失信惩罚目录。
(二)具有推动传统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技术、产品、服务能力,专业化服务能够满足快速响应和持续升级保障要求。
(三)具有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条件和环境设施,场地面积(含租赁)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聚焦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促进中心有必要的监测、分析、测试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并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
(五)重视科研工作,设立专项研究与研发经费,经费充足,保障有力。
(六)具有良好的产学研用合作基础,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推进重大数字化转型成果实现产业化的整合能力。
(七)具有促进数字化转型的成果案例及经验做法,或者已制定较为成熟完备的促进数字化转型共性方案。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于8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PDF)发送至dlgxqdsj@163.com。我局将严格按照申报认定所列条件及相关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材料报送至大连市数据局。
联系人:于欣阳 84798732
附件:辽宁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pdf
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