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海域使用权出让行为,进一步做好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益,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海域使用权交易公正、公平、公开的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要求,拟将我区2025年第一批养殖海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出让。
1.本次拟公开出让的海域共3宗,总面积13445.1亩(896.34公顷)。3宗均位于小平岛南部海域,面积分别为4482.9亩(298.86公顷)、4481.4亩(298.76公顷)、4480.8亩(298.72公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底播养殖、浮筏养殖。
2.海域使用权期限为2025年至2035年,期限为十一年。本次出让海域使用权到期后,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3.根据《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大财综〔2021〕1356号),凌水南部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为:海面700元/亩/年,海底300元/亩/年,确定本次海域出让底价为1000元/亩/年。本次出让3宗海域,在用海期限内的海域使用金需逐年按年度缴纳。
现对《大连高新区2025年第一批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海洋发展科书面反馈,联系电话:0411-84791957。
附件:附件1:大连高新区2025年第一批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docx
附件2:宗海图海底.pdf
为规范我区海域使用权出让行为,进一步做好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益,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海域使用权交易公正、公平、公开的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要求,拟将我区2025年第一批养殖海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出让。
1.本次拟公开出让的海域共3宗,总面积13445.1亩(896.34公顷)。3宗均位于小平岛南部海域,面积分别为4482.9亩(298.86公顷)、4481.4亩(298.76公顷)、4480.8亩(298.72公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底播养殖、浮筏养殖。
2.海域使用权期限为2025年至2035年,期限为十一年。本次出让海域使用权到期后,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3.根据《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大财综〔2021〕1356号),凌水南部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为:海面700元/亩/年,海底300元/亩/年,确定本次海域出让底价为1000元/亩/年。本次出让3宗海域,在用海期限内的海域使用金需逐年按年度缴纳。
现对《大连高新区2025年第一批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海洋发展科书面反馈,联系电话:0411-84791957。
附件:附件1:大连高新区2025年第一批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docx
附件2:宗海图海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