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辽宁建设的决策部署,加速数字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根据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暨首批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依据《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辽宁数据营商”官方公众号),现组织开展省级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实训基地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产业贡献和地区辐射带动作用。为确保建设质量和实训成效,首批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将择优评选5家左右,有效期3年。
二、申报材料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填写《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1.材料准备。6月20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填写《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书(模板)》,并将申报材料(盖章正式版及电子版)报送至联络人处。
2.地区推荐。6月26日前,各区市县、先导区数据管理部门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数据局。
3.市级复审。6月30日前,市数据局完成复核工作,并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数据局。
4.省级评审。按照省数据局工作部署,7月20日前,省数据局将对各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公示授牌。9月底前,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数据局统一授牌。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协调。各地区数据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做好申报组织和指导工作,确保申报单位实训内容和方向符合本地区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
2.杜绝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遵守时间规定。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1: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暨首批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书(模板)
联系人:李佳慧 84790901 15898148919
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
高新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辽宁建设的决策部署,加速数字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根据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暨首批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依据《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辽宁数据营商”官方公众号),现组织开展省级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实训基地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产业贡献和地区辐射带动作用。为确保建设质量和实训成效,首批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将择优评选5家左右,有效期3年。
二、申报材料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填写《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1.材料准备。6月20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填写《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书(模板)》,并将申报材料(盖章正式版及电子版)报送至联络人处。
2.地区推荐。6月26日前,各区市县、先导区数据管理部门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数据局。
3.市级复审。6月30日前,市数据局完成复核工作,并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数据局。
4.省级评审。按照省数据局工作部署,7月20日前,省数据局将对各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公示授牌。9月底前,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数据局统一授牌。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协调。各地区数据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做好申报组织和指导工作,确保申报单位实训内容和方向符合本地区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
2.杜绝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遵守时间规定。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1: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暨首批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数字人才实训基地申报书(模板)
联系人:李佳慧 84790901 15898148919
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