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大国土房屋(高)公字[2021]1、2号中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信息更正如下:
河口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区河口湾A地块,相继取得高新区经发局《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备案的函》(大高发改函[2017]6号)、《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调整的函》(大高经发函[2020]12号)及园区规建局《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选字第21021120210000001)、《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211202120001号)。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排水用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165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85.85平方米。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管委会1107
联系电话:84820381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
现将大国土房屋(高)公字[2021]1、2号中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信息更正如下:
河口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区河口湾A地块,相继取得高新区经发局《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备案的函》(大高发改函[2017]6号)、《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调整的函》(大高经发函[2020]12号)及园区规建局《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选字第21021120210000001)、《关于河口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211202120001号)。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排水用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165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85.85平方米。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管委会1107
联系电话:84820381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