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由我局核准登记的大连高新区富硒桓山伟业粮店登记事项变更,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个体工商户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并接受处理。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附件: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由我局核准登记的大连高新区富硒桓山伟业粮店登记事项变更,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个体工商户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并接受处理。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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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