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实际有序推进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纳入学习计划,建立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百年来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全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实效
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督查计划并将结果纳入区实绩考核体系。制定了《大连高新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对督察内容、督察对象、督察方式、督查时间安排、督查工作要求逐条细化,对各单位开展法治建设督查。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全面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和街道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突出基层导向,将编制资源更多地向基层一线倾斜。
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和信息归集,规范了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价格、广告、网络交易、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侵权假冒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44个,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015个次,移交各类违法线索32个。有序保护知识产权,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检查市场主体614家次。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成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一窗受理”全区563个政务事项。设立“帮代办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让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备案制”“容缺受理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
(四)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严控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严格审核把关程序,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修订了1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对新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制定并公布了《大连高新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出具了70份合法性审查意见报告。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制发了《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严格规范落实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报送正面典型案例6例,形成了《高新区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情况报告》。
制定了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公布具体检查事宜36项;严格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行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开展了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多领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检查各类经营业态5342户次,发现并处置风险问题2412个;对全区43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657台(套)特种设备进行了两轮全覆盖排查检查,排查并整改隐患943处,整改率到达100%,对辖区内200台老旧电梯(10年以上)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发现并整改隐患1703处,整改率达到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建立了视频融合通信平台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展了海域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绘制了全区应急地图,切实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智慧化能力水平。建立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举报与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全区场景式链条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案和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等系列制度文件,修订完善了全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对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对接。各相关单位建立了矛盾纠纷台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作用。在全区50个社区建设了“法治超市”,开设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专柜”,司法所、社区按职责分工,打通法治惠民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到“就近跑”,为辖区居民提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法律服务网络。
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制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大连高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22年度大连高新区国家机关和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普法服务大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突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水平上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不够、代表性不足;
三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流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高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充分发挥区党工委推进高新区法治建设核心作用,召开了区党工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暨法治建设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会议听取了2022年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大连市高新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实施细则》,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任务措施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持续深化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将各街道、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列入述法主体,将年度述法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计划,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推动落实《大连高新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实施细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持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合同协议审查能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
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指导,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
四是持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建设法治政府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五是持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忠诚担当的法治工作队伍。
2022年,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实际有序推进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纳入学习计划,建立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百年来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全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实效
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督查计划并将结果纳入区实绩考核体系。制定了《大连高新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对督察内容、督察对象、督察方式、督查时间安排、督查工作要求逐条细化,对各单位开展法治建设督查。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全面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和街道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突出基层导向,将编制资源更多地向基层一线倾斜。
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和信息归集,规范了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价格、广告、网络交易、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侵权假冒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44个,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015个次,移交各类违法线索32个。有序保护知识产权,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检查市场主体614家次。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成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一窗受理”全区563个政务事项。设立“帮代办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让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备案制”“容缺受理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
(四)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严控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严格审核把关程序,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修订了1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对新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制定并公布了《大连高新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出具了70份合法性审查意见报告。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制发了《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严格规范落实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报送正面典型案例6例,形成了《高新区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情况报告》。
制定了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公布具体检查事宜36项;严格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行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开展了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多领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检查各类经营业态5342户次,发现并处置风险问题2412个;对全区43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657台(套)特种设备进行了两轮全覆盖排查检查,排查并整改隐患943处,整改率到达100%,对辖区内200台老旧电梯(10年以上)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发现并整改隐患1703处,整改率达到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建立了视频融合通信平台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展了海域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绘制了全区应急地图,切实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智慧化能力水平。建立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举报与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全区场景式链条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案和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等系列制度文件,修订完善了全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对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对接。各相关单位建立了矛盾纠纷台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作用。在全区50个社区建设了“法治超市”,开设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专柜”,司法所、社区按职责分工,打通法治惠民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到“就近跑”,为辖区居民提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法律服务网络。
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制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大连高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22年度大连高新区国家机关和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普法服务大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突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水平上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不够、代表性不足;
三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流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高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充分发挥区党工委推进高新区法治建设核心作用,召开了区党工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暨法治建设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会议听取了2022年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大连市高新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实施细则》,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任务措施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持续深化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将各街道、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列入述法主体,将年度述法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计划,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推动落实《大连高新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实施细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持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合同协议审查能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
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指导,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
四是持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建设法治政府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五是持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忠诚担当的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