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管理、住房保障、 城市建设、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物业以及 建筑业、城镇燃气、城市供热、招投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为编制和实施辖区城市道路、桥隧、照明、排水、 环境卫生、风景园林等方面的专业规划、政策法规、作业服务 规范和标准、建设维(养)护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 测算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并承担相应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 管辖区域内相关市政设施的新(改、扩)建工作。协助局机关对城市运营公司及社会服务公司承担的业务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协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落实防台防汛工作,承担城市冬季除雪具体工作。
(四)受机关委托,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 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对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形式、 程序等进行监督;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向备案机关提供《工程质 量监督报告》,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含供热、燃气工程)档案的初审、收集、整理。 掌握园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时统计分析、推广先进的工程 质量管理经验。协助机关对辖区工程质量投诉、工程安全生产 投诉、举报等依法进行调查和取证;协助机关对辖区内工程质 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协助机关对辖区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
(五)协助机关对制定关于消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提供技 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协助机关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 程质量日常监管、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的受理及审核等工作,为其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六)负责全区房地产领域的各项住房保障实施及服务 工作,协助机关落实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协助管理全区公租房、保障性住房等工作。
(七)协助机关对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指导,并为监 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为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参与拟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为老 旧住宅小区改造和实施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承担老旧房屋排查摸底汇总工作,建立健全危险房屋档案。
(八)协助机关对供热、燃气(含加氢站)行业管理、投诉信访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九)为建筑市场、建筑业、招投标、绿建装配式建筑和 建筑节能、施工许可和工改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保障。为人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十)承担管委会、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名称 | 供热和燃气服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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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贾占军 |
联系电话 | 84796316 |
职能 | 1.负责中心综合性和日常性工作。 2.贯彻执行供热、燃气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技术支 撑和服务保障。协助机关考核、监督全区供热、燃气工作,对供 热安全、燃气企业经营、用户用气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协助机关组织供热住宅室温检测工作和应急抢修,参与城镇燃气 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应急抢修和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机关对城 市供热、城镇燃气政策咨询、解释、投诉受理及回复、信访工作 提供服务,协助城市供热行业监管数据的统计管理工作、夏季维修 改造工作统计及推进,配合协调推进全区通天然气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统计上报和发放工作。 3.协助机关对城市运营公司负责的城市供热、城镇燃气设施的巡查和供热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4.完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名称 | 安全监督建设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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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周年发 |
联系电话 | 84794155 |
职能 | 1.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 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助机关对建设(开发)建筑施工企 业及监理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负责办理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起重设备安装、拆除备案。 3.协助机关对辖区注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动态监管。 4.组织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日常检查 和专项检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进行安全评价。 5.协助机关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协调事故处理中的有关问题。 6.综合分析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 7.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相关事务性工作。 8.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单位及人员施工现场安全行为的信用评价相关事务性工作。 9.协助机关做好人防相关工作。 10.完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名称 | 质量监督建设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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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旭鹏 |
联系电话 | 84796155 |
职能 | 1.受机关委托对已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对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 验收形式、程序等进行监督;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向备案机关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2.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抽测。 3.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含供热、燃气工程)的初审、收集、整理。 4.受机关委托对在辖区内从事相关工作的工程检测单位、监 理单位、施工单位、混凝土搅拌站、测绘单位等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初审。 5.协助机关对辖区工程质量投诉、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等依 法进行调查、取证,协助机关对辖区内工程质量事故、与工程质量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6.掌握园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时统计分析、推广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 7.协助机关对制定关于消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 和服务保障。协助机关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程质量日 常监管、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的受理及审核等工作,为其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8.协助机关对建筑市场、三包一靠的监督检查,为查处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贯彻执行建筑业及资质、招投标、 绿建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审图备案、工改、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9.完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名称 | 住房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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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曲迪 |
联系电话 | 84795130 |
职能 | 1.指导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并有 效运行;协助机关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房地产领域信访稳定风险动 态排查、预警和防范的保障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房 地产信访投诉问题协调处理工作;协助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保障投诉处理工作。 2.协助机关落实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具体工作。 3.协助机关做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住房查验、公示及发放 等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困难群体租赁住房补贴审核、公示及发放 等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公租房、公有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公寓等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 4.完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名称 | 住房和物业服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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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刘宁 |
联系电话 | 84799101 |
职能 | 1.为物业部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为住宅 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实施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2.协助机关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物业服务项目专项检查的保障服务工作;配合指导街道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区物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3.参与拟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 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老旧房屋排查摸底汇总工作,建立健全危险房屋档案。 4.协助机关做好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5.协助机关做好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宣传解读,协助做 好职责范围内的物业重大信访投诉问题协调处理工作。督促、指 导属地街道积极处理营商局转办的有关人民网、省市12345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涉及物业方面的信访诉求问题。 6.协助机关对社会服务公司及城市运营公司承担的弃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7.完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名称 | 市政部(公园和广场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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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璐洋 |
联系电话 | 88123338 |
职能 | 1.为编制和实施城市道路、桥隧、照明、排(雨、污)水、 城市河道、风景园林等方面的专业规划、政策法规、作业服务规 范和标准、建设维(养)护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测算等市政设施及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承担排(雨、污)水管网、城市河道、海滨浴场的日常管 理及设施运行,承担城市道路、桥隧、照明、污水处理厂、风景 园林、公园、广场、国有林护林防火等方面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3.负责为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隧、照明、排(雨、污)水、城市河道、风景园林等方面审批提供服务,承担道路挖掘修复等工程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承担管辖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桥隧、照明、排(雨、污) 水(含污水处理厂)、城市河道、风景园林等方面新(改、扩)建工作。 5.协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防台防汛组织落实工作。 6.完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科室名称 | 环卫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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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隋欣 |
联系电话 | 88123330 |
职能 | 1.为行业管理部门编制和实施环境卫生方面的专业规划、政 策法规、作业服务规范和标准、建设维(养)护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测算等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负责管辖公共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运、设施运营维护方面的实施、管理工作。 3.做好管辖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方面设备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4.为环境卫生作业任务、垃圾分类检查考核、环境卫生审批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5.协助局机关对城市运营公司负责的居民装修大件垃圾及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6.承担城市冬季除雪具体工作。 7.完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大连市甘井子区汇贤园4号
早8:30到中午12:00,下午1:00到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