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赛(辽宁赛区)暨2025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赛(辽宁赛区)暨2025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现组织区内企业参赛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申报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 2025-06-05 09:14:04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管理局限期整改指令书公告(大高社监令字第〔2025189〕号) 大连市驾驶员交通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你机构在2023年、2024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中均被评... 2025-06-05 09:13:17
关于延期开展大连高新区2025年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大就人发〔2025〕1号)、《关于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拟延期开展我区2025年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辽宁省境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 2025-06-04 11:15:32
高新区各级河长名单公示 根据《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中“河长制办公室应当将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的规定以及《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第81号)中“各级河长办要按照分级原则,提请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告河湖长名单”的要求,现将区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名单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84791461 大连高新区各级河长公示信息20... 2025-06-04 10:17:11
《大连高新区2025年第一批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公示 为规范我区海域使用权出让行为,进一步做好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益,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海域使用权交易公正、公平、公开的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要求,拟将我区2025年第一批养殖海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出让。 1.本次拟公开出让的海域共3宗,总面积13445.1... 2025-06-04 09:19:33
转发《关于发布2025年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大连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5年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知》,请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一、补助方式及支持额度 1.项目围绕重点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突破一批产业发展关键与共性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和应用示范。采取事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项目执行期内研发经费投入额给予最高30%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补助资... 2025-06-03 13:16:20
关于开展大连市第三批劳务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现将大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大连市第三批劳务品牌认定和省级劳务品牌复评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认定工作,并于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PDF版和电子版发送到高新区社会管理局电子邮箱(328563564@qq.com)。 高新区咨询电话:84797315 附件:关于开展大连市第三批劳务品牌认定和省级劳务品牌复评工作的通... 2025-06-03 10:59:46
阿里速卖通大连园区培训会邀请函 各有意向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和个人: 如果您的企业想借助跨境电商拓展市场,如果您个人想基于国外留学或国外工作或外企工作经历背景尝试跨境电商,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大连)跨境电商产业园诚挚邀请您参加意向商家培训会。此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平台及园区介绍、合作流程和操作详解等。 一、会议内容 1.平台和园区介绍:旨在让参会商家了解速卖通平台和园区政策。 2... 2025-06-03 09:36:57
转发商务部《关于商业技术应用创新中心补充申报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商业技术应用创新中心补充申报的通知》,为做好商业技术应用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开展创新中心补充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仔细阅读附件,于6月6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至区投资促进局。 联系电话:84821205 附件:转发商务部《关于商业技术应用创新中心补充申报的通知》.pdf... 2025-05-30 14:10:23
关于发放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022年度吸纳 2023年度受理)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的规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以及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 2025-05-30 08: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