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见习基地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3〕159号)文件精神,现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高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2.能够提供具有一定专业要求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拥有对见习人员进行指导并提升技能水平的带教老师; 3.工作环境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对见习人员进行... 2024-06-18 13:52:24
关于公布大连渔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新增就业见习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3〕159号)文件精神,依辖区企业申请,经区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大连渔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大火鸟动画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为我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特此公布。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8日... 2024-06-18 13:51:15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高新区企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3年修订)》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区2024年度企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骨干人才 1.企业是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类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历年《财富》杂志排行... 2024-06-18 09:51:25
关于高新区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督导评估结果的公告 根据《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辽人社规[202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222号)的有关要求,由市人社行政部门牵头,我区人社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了2023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督导评估。现将督导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一、优秀等次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1.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培训中心 2... 2024-06-18 09:39:35
关于转发开展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 优秀高技能人才、优秀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优秀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短期外国专家团队3个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132号)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符合通知要求且有意向参与申报的企业和人才,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24年6月21日14时... 2024-06-18 09:03:01
转发《关于发布2024年度大连市 “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单位: 大连市科技局于近日发布了《2024年度大连市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榜单》,榜单中共有10家发榜单位,发榜项目方向包括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化工和新材料、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智能制造和海洋经济。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国内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单位或团队积极揭榜。请有意向的揭榜方在2024年6月19日前,按发榜方要求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等... 2024-06-18 08:40:42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经贸对接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辽宁向北开放步伐,加强辽宁省与伊尔库茨克州间经贸合作,应辽宁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邀请,俄罗斯联邦伊尔库茨克州科布泽夫州长将率240余人的代表团于6月15日至18日访问辽宁。根据省政府总体工作方案安排,为抢抓对俄合作机遇,务实开展对俄经贸合作,现就各地区商务部门中国辽宁省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经贸合作对接洽谈会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活动安排... 2024-06-14 10:45:41
关于邀请参加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横琴世界湾区论坛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第三届高品会将于2024年9月25日-29日举办。本届高品会分为论坛和展览两部分:论坛部分旨在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和推动高品质消费主题,进行政策解读、学术交流和成果发布;展览计划面积5万平方米,重点展示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请园区有意愿报名的企业查看附件报名。 附件:关于邀请参加第三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横琴世界湾区论坛的函.doc... 2024-06-14 09:59:25
关于发放高新区2022年度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公示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2〕177号)规定,对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前6个月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024-06-13 11:14:11
关于发放2024年第四批次高新区创业带头人经营实体社保补贴的公示 高新区各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就业相关政策落实经办细则的通知》(大人社函〔2021〕66号)文件规定:2017年9月20日以后初次创业且被认定为市创业带头人的创业者创办的经营实体,5年内(以工商登记注册日期为准)新吸纳(与之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登记失业人员的,按其为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自缴纳... 2024-06-12 10: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