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疫情通报】2020年2月2日13时至22时辽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2月2日13时至22时,辽宁省大连市新增1例本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属普通型病例。 截至2020年2月2日22时,辽宁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0例,其中重型病例5例,大连市治愈出院1例。70例确诊病例中,沈阳市13例、大连市12例、鞍山市1例,本溪市3例、丹东市6例、锦州市7例、营口市1例、阜新市3例,辽阳市2例、铁岭市3... 2020-02-03 09:04:09
最新!大连新增1例,累计确诊11例 2020年2月1日22时至2月2日13时,辽宁省新增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其中沈阳市1例,大连市1例,阜新市1例,辽阳市1例,盘锦市1例,均属普通型病例。 截至2020年2月2日13时,辽宁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9例,其中重型病例5例,大连市治愈出院1例。确诊病例中,沈阳市17例(铁岭市转入1例,鞍山市转入1例,盘锦市转入2例)、大连市11例、... 2020-02-02 18:56:52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3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沈抚新区管委会,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中)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重心下移、严防死守,宁可十防九空、不怕兴师动众,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强化人员错峰疏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 2020-02-02 18:56:28
【疫情通报】2020年2月1日14时30分至22时辽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2月1日14时30分至22时,辽宁省丹东市新增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属普通型病例。 截至2020年2月1日22时,辽宁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4例,其中重型病例5例,大连市治愈出院1例。确诊病例中,沈阳市16例(铁岭市转入1例,鞍山市转入1例,盘锦市转入2例)、大连市10例、本溪市3例、丹东市6例、锦州市7例、营口市1例、阜新市2... 2020-02-02 13:22:20
网上申办“高效率”,勠力同心“阻疫情” 网上申办“高效率”,勠力同心“阻疫情”... 2020-02-02 13:04:57
辽宁省接待在辽滞留湖北等地游客定点宾馆 (2020年2月1日,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 沈阳市 序号 地区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 市本级 锦江之星(奉天街店)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214号甲 024-62165888 2 和平区 沈阳饭店 和平区中华路2号 024-23835257 3 沈河区 如家快捷酒店 (五爱市场风雨坛街店) 沈河区风雨坛街81号 024-24120999 4 铁西区 宜必思酒店(沈阳铁西店)... 2020-02-01 21:26:01
大连新增2例,累计确诊10例 2020年1月31日23时30分至2月1日14时30分,辽宁新增3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其中大连市2例,阜新市1例。 截至2020年2月1日14时30分,辽宁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3例,其中重型病例6例,大连市治愈出院1例。 确诊病例中,沈阳市13例(1例为铁岭市转至沈阳市就诊)、大连市10例、鞍山市1例、本溪市3例、丹东市5例、锦州市7例... 2020-02-01 17:08:23
通知!辽宁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避免集体就餐 实行分散性就餐! 2月1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规范管理的通知》,全力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内容如下 一是全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类食堂应避免集体性就餐,可选择分餐配送方式或简餐,实行分散性就餐。 二是各类食堂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未按规定进... 2020-02-01 17:07:43
【疫情通报】2020年1月31日23时30分至2月1日14时30分辽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2020年1月31日23时30分至2月1日14时30分,辽宁新增3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其中大连市2例,阜新市1例。 截至2020年2月1日14时30分,辽宁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3例,其中重型病例6例,大连市治愈出院1例。确诊病例中,沈阳市13例(1例为铁岭市转至沈阳市就诊)、大连市10例、鞍山市1例、本溪市3例、丹东市5例、... 2020-02-01 17:06:36
2月1日起购买火车票须提供乘车人手机号码 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便于在需要时及时联系乘车旅客,自2月1日起,购票人须提供每一名乘车旅客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方可购票。 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旅客以及无手机的旅客,可提供监护人或能及时联系的亲友手机号码;港澳台旅客、外籍旅客可提供电子邮箱。 铁路部门将依法保护旅客个人信息安全,在必要时对手机号码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核验不通过的将影... 2020-02-01 06: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