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
第七届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18〕46号)《中共大连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大高党工发〔2018〕48号),引导和激励全区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区建设,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大政发〔2018〕35号),现在开展第七届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合法经营3年以上的组织;在本市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个人。
三、申报依据
(一)《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
四、审定程序
(一)材料申报。市属及以上组织和个人可直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其他组织须经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提出意见,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资格审查。对申报条件、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的审查。
(三)组织专家。抽选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审核组,开展审核工作。
(四)资料审核。审核组组织审核员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和个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五)现场审核。审核组按审定标准,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现场审核。
(六)综合评价。根据资料审核报告、现场审核报告,对申报组织和个人进行综合评价。
(七)初选公示。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获奖候选名单进行初选;初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批准公告。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名单,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合并成册,普通A4 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 倍。证实性材料可单独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份。
(二)审定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有关管理办法、申报表等资料请到公共邮箱:dlzjjzlc@163.com下载(密码:310310)。
(四)申报联系方式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 号409 室;邮编:116021 ;邮箱:lxl_zjj@163.com;联系人:刘兴联;联系电话:84312999-1435。
大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标准管理科:高新区爱贤街8号龙海大厦407房间;联系人:谢明亮,联系电话:84506880,13940913131。
六、其他事宜
(一)对于获得大连市市长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
(二)对获得大连市市长质量奖和提名奖的组织,在市政府分别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基础上,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配套奖励。
(三)对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将全方位予以协助,并邀请相关专家一对一帮扶。
大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6日
大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
第七届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18〕46号)《中共大连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大高党工发〔2018〕48号),引导和激励全区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区建设,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大政发〔2018〕35号),现在开展第七届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合法经营3年以上的组织;在本市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个人。
三、申报依据
(一)《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
四、审定程序
(一)材料申报。市属及以上组织和个人可直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其他组织须经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提出意见,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资格审查。对申报条件、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的审查。
(三)组织专家。抽选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审核组,开展审核工作。
(四)资料审核。审核组组织审核员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和个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五)现场审核。审核组按审定标准,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现场审核。
(六)综合评价。根据资料审核报告、现场审核报告,对申报组织和个人进行综合评价。
(七)初选公示。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获奖候选名单进行初选;初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批准公告。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名单,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合并成册,普通A4 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 倍。证实性材料可单独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份。
(二)审定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有关管理办法、申报表等资料请到公共邮箱:dlzjjzlc@163.com下载(密码:310310)。
(四)申报联系方式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 号409 室;邮编:116021 ;邮箱:lxl_zjj@163.com;联系人:刘兴联;联系电话:84312999-1435。
大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标准管理科:高新区爱贤街8号龙海大厦407房间;联系人:谢明亮,联系电话:84506880,13940913131。
六、其他事宜
(一)对于获得大连市市长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
(二)对获得大连市市长质量奖和提名奖的组织,在市政府分别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基础上,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配套奖励。
(三)对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将全方位予以协助,并邀请相关专家一对一帮扶。
大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