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通知要求,我区拟认定高新区第二批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经过专家评审,现将符合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认定条件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单位有异议,请向人社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39750659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根据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通知要求,我区拟认定高新区第二批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经过专家评审,现将符合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认定条件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单位有异议,请向人社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39750659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