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动员全市经营者共同向全市消费者、社会各界做出承诺:
NO.1
315 我们承诺
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经营者义务、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让消费者吃亏,不惹消费者生气,共同打造放心消费城市。
NO.2
315 我们承诺
坚持品质至上,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拒绝假冒伪劣。
NO.3
315我们承诺
坚守诚实底线,向消费者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做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充分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NO.4
315 我们承诺
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商品和服务售后保障义务,严守信用底线,即时解决消费争议,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
NO.5
315 我们承诺
疫情期间强化自律意识,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到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NO.6
315 我们承诺
自觉遵守餐饮行业规范,保障饮食安全,引导文明健康餐饮习惯,坚决抵制非法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NO.7
315 我们承诺
自觉遵守餐饮行业规范,保障饮食安全,引导文明健康餐饮习惯,坚决抵制非法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NO.8
315我们承诺
从我做起,带头示范,主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消协组织的监督,与社会各界一道,携手共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共建“诚信大连 放心消费”贡献力量。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动员全市经营者共同向全市消费者、社会各界做出承诺:
NO.1
315 我们承诺
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经营者义务、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让消费者吃亏,不惹消费者生气,共同打造放心消费城市。
NO.2
315 我们承诺
坚持品质至上,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拒绝假冒伪劣。
NO.3
315我们承诺
坚守诚实底线,向消费者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做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充分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NO.4
315 我们承诺
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商品和服务售后保障义务,严守信用底线,即时解决消费争议,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
NO.5
315 我们承诺
疫情期间强化自律意识,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到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NO.6
315 我们承诺
自觉遵守餐饮行业规范,保障饮食安全,引导文明健康餐饮习惯,坚决抵制非法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NO.7
315 我们承诺
自觉遵守餐饮行业规范,保障饮食安全,引导文明健康餐饮习惯,坚决抵制非法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NO.8
315我们承诺
从我做起,带头示范,主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消协组织的监督,与社会各界一道,携手共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共建“诚信大连 放心消费”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