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大连惠博贸易有限公司等136户企业和大连高新园区圣大网络服务部连续两年未年报,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在企业注册地址查无下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本局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上述企业已查无下落,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将《大高市监处字〔2020〕7号》、《大高市监处字〔2020〕9号》、《大高市监处字〔2020〕10号》公告送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大连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大连惠博贸易有限公司等136户企业和大连高新园区圣大网络服务部连续两年未年报,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在企业注册地址查无下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本局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上述企业已查无下落,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将《大高市监处字〔2020〕7号》、《大高市监处字〔2020〕9号》、《大高市监处字〔2020〕10号》公告送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大连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