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抽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现将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10日及2020年9月15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省抽及市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过程中,从大连安达小平岛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抽检的五批次虾爬子中检出金属镉超出标准限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大连安达小平岛综合市场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3.罚款5001元;合计6001元上缴国库。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违法行为发生后,大连安达综合市场有限公司主动排查问题原因,积极配合召回已售出产品,尽最大努力降低危害后果,补齐管理短板。经排查,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系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履行不严格,在进货过程中未尽到索证索票和来货抽检等义务。该单位承诺将以此为戒,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严格履行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确保百姓吃上放心食品。
高新区市场局
2021年1月8日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抽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现将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10日及2020年9月15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省抽及市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过程中,从大连安达小平岛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抽检的五批次虾爬子中检出金属镉超出标准限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大连安达小平岛综合市场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3.罚款5001元;合计6001元上缴国库。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违法行为发生后,大连安达综合市场有限公司主动排查问题原因,积极配合召回已售出产品,尽最大努力降低危害后果,补齐管理短板。经排查,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系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履行不严格,在进货过程中未尽到索证索票和来货抽检等义务。该单位承诺将以此为戒,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严格履行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确保百姓吃上放心食品。
高新区市场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