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 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知联〔2020〕1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安排,2021年拟对500家单位进行知识产权托管补助。现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托管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科技型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新托管服务。
2021年新开展专利托管业务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对已经享受过托管服务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托管不予以重复资助,对同一托管服务,服务机构和科技型小微企业不得同时申请补助。
三、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申报单位提供如下材料:
(1)《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托管补助申报书》;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被服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专利托管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以及托管服务资金往来证明复印件;
(4)知识产权托管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服务企业情况材料;
(5)知识产权托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6)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
2.科技型小微企业作为申报单位提供如下材料:
(1)《大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补助申报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托管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托管业务资金往来证明复印件;
(4)知识产权托管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托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6)科技型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3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三份提交到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留存一份,其余两份报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3.科技型小微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三份提交到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留存一份,其余两份报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4.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和被托管服务企业信用良好。
六、业务咨询
联系人:白女士 、尹先生
电话:84312999-1722 84312999-1748
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管委会7楼735室科技创新局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月28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 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知联〔2020〕1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安排,2021年拟对500家单位进行知识产权托管补助。现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托管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科技型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新托管服务。
2021年新开展专利托管业务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对已经享受过托管服务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托管不予以重复资助,对同一托管服务,服务机构和科技型小微企业不得同时申请补助。
三、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申报单位提供如下材料:
(1)《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托管补助申报书》;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被服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专利托管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以及托管服务资金往来证明复印件;
(4)知识产权托管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服务企业情况材料;
(5)知识产权托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6)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
2.科技型小微企业作为申报单位提供如下材料:
(1)《大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补助申报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托管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托管业务资金往来证明复印件;
(4)知识产权托管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托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6)科技型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3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三份提交到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留存一份,其余两份报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3.科技型小微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三份提交到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留存一份,其余两份报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4.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和被托管服务企业信用良好。
六、业务咨询
联系人:白女士 、尹先生
电话:84312999-1722 84312999-1748
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管委会7楼735室科技创新局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