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知联〔2020〕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保险补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与保险机构签订知识产权保险单并已支付保险费,保险手续完备;
2.投保的知识产权有效;
3.对获得中国专利奖、辽宁省专利奖、大连市专利奖的专利,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知识产权,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给予100%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补助;其他知识产权给予不超过50%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补助。同一单位每年获得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4.申报单位无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专利(商标)保费发票;
4.申请企业与保险机构签订的专利保险单;
5.获奖证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证明、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等。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审核同意后两份送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剩余一份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留存),电子版分别发送至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zscq_735@@163.com,文件名统一标注为:“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
五、业务咨询
联系人:许先生、陈先生
联系方式:84312999-1638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7楼735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2月5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知联〔2020〕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保险补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与保险机构签订知识产权保险单并已支付保险费,保险手续完备;
2.投保的知识产权有效;
3.对获得中国专利奖、辽宁省专利奖、大连市专利奖的专利,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知识产权,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给予100%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补助;其他知识产权给予不超过50%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补助。同一单位每年获得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4.申报单位无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专利(商标)保费发票;
4.申请企业与保险机构签订的专利保险单;
5.获奖证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证明、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等。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审核同意后两份送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剩余一份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留存),电子版分别发送至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zscq_735@@163.com,文件名统一标注为:“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
五、业务咨询
联系人:许先生、陈先生
联系方式:84312999-1638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7楼735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