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知联〔2020〕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国外专利授权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外专利证书(第一专利权人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
2.对获得12国及以上专利授权的专利,补助40万元/件,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获得5至11国专利授权的专利,补助20万元/件,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获得1-4国专利授权的专利,补助5万元/件,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以上为同一单位一个年度补助标准。
4.申报单位无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1.《国外专利授权补助申请书》;
2.《同意函》(此件为两个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作为共同专利权人时提交);
3.国外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5.专利族的同族证明;
6.当年缴费凭证;
7.法律状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文本非中文的,还应将证明材料翻译成中文,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国外专利法律状态网站截图(提供网址,打印盖章)。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审核同意后两份送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剩余一份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留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zscq_735@@163.com,文件名统一标注为:“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
五、业务咨询
联系人:许先生、陈先生
联系方式:84312999-1638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7楼735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2月5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知联〔2020〕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国外专利授权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外专利证书(第一专利权人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
2.对获得12国及以上专利授权的专利,补助40万元/件,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获得5至11国专利授权的专利,补助20万元/件,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获得1-4国专利授权的专利,补助5万元/件,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以上为同一单位一个年度补助标准。
4.申报单位无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1.《国外专利授权补助申请书》;
2.《同意函》(此件为两个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作为共同专利权人时提交);
3.国外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5.专利族的同族证明;
6.当年缴费凭证;
7.法律状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文本非中文的,还应将证明材料翻译成中文,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国外专利法律状态网站截图(提供网址,打印盖章)。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审核同意后两份送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剩余一份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留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zscq_735@@163.com,文件名统一标注为:“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
五、业务咨询
联系人:许先生、陈先生
联系方式:84312999-1638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7楼735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