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知联〔2020〕1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0年获得“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信用良好的单位。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3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后补助申请;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获得“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获得“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补助申报表》,经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
五、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装订(胶装);
2.各申报单位于3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初审,初审合格后将一份申报材料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剩余一份由初审部门留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cq_735@163.com,文件名统一标注为:“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六、业务咨询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尹先生、白女士
电话:84312999-1748 84312999-1722
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7楼735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3月2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知联〔2020〕1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0年获得“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信用良好的单位。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3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后补助申请;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获得“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获得“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补助申报表》,经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
五、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装订(胶装);
2.各申报单位于3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初审,初审合格后将一份申报材料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剩余一份由初审部门留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cq_735@163.com,文件名统一标注为:“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六、业务咨询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尹先生、白女士
电话:84312999-1748 84312999-1722
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7楼735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