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和《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知〔2020〕8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21年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以下简称“示范创建机构”)培育工作,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的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在大连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业务三年以上(含三年),具备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所必需的办公条件、信息资源、分析工具等软硬件条件。
3.从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技术领域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年本)》或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领域。
4.组织体系完善,设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业务部门,服务经验丰富并取得一定成果。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具有从事分析评议业务人员队伍,拟申报所属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5.内部制度机制较为健全,初步建立了分析评议操作规范、质量管理、客户服务、流程管控等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业务发展规划。
(二)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的申报条件
1.示范创建期满,并在此期间取得良好工作绩效。
2.具有较好的硬件环境和软件条件。
3.机构组织体系完善,具有明显的人才优势和聚集效应。
4.内部制度机制健全,建立了分析评议服务规范和人才培养体系,服务产品比较丰富,服务模式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其它要求
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的各类机构均可申报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无名额限制。
被评为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创建机构并且示范创建期届满一年的单位,可申报市知识产权示范机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的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
2. 申报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的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申请表》。
3.其它相关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的工作流程
1.5月1日前,申报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cq_735@163.com,文件名统一标注为:“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2.5月15前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对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确认,并在申请材料推荐单位一栏签章后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3.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创建机构拟定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单位名单向社会发布。
(二)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的工作流程
1.11月5日前,申报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cq_735@163.com,文件名统一标注为:“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2.11月10前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对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确认,并在申请材料推荐单位一栏签章后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3.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拟定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单位名单向社会发布。
四、业务咨询
联系人:赵百杰
联系电话:84312999-1799
受理邮箱:xinerone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7楼735室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和《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知〔2020〕8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21年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以下简称“示范创建机构”)培育工作,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的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在大连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业务三年以上(含三年),具备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所必需的办公条件、信息资源、分析工具等软硬件条件。
3.从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技术领域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年本)》或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领域。
4.组织体系完善,设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业务部门,服务经验丰富并取得一定成果。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具有从事分析评议业务人员队伍,拟申报所属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5.内部制度机制较为健全,初步建立了分析评议操作规范、质量管理、客户服务、流程管控等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业务发展规划。
(二)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的申报条件
1.示范创建期满,并在此期间取得良好工作绩效。
2.具有较好的硬件环境和软件条件。
3.机构组织体系完善,具有明显的人才优势和聚集效应。
4.内部制度机制健全,建立了分析评议服务规范和人才培养体系,服务产品比较丰富,服务模式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其它要求
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的各类机构均可申报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无名额限制。
被评为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创建机构并且示范创建期届满一年的单位,可申报市知识产权示范机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的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
2. 申报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的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申请表》。
3.其它相关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的工作流程
1.5月1日前,申报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cq_735@163.com,文件名统一标注为:“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2.5月15前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对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确认,并在申请材料推荐单位一栏签章后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3.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创建机构拟定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单位名单向社会发布。
(二)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的工作流程
1.11月5日前,申报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cq_735@163.com,文件名统一标注为:“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2.11月10前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对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确认,并在申请材料推荐单位一栏签章后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3.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拟定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大连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单位名单向社会发布。
四、业务咨询
联系人:赵百杰
联系电话:84312999-1799
受理邮箱:xinerone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电话:83891683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7楼73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