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申报工作,按照《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的通知》(辽科办发〔2021〕9号)要求,现将有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盟简介
联盟是指由企业(包括省级瞪羚企业、雏鹰企业和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有明确市场目标的产学研技术创新联合体。重点支持符合全省高新区和沈大自创区主导产业方向的联盟,引导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完善创新链条,提高产业集成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1.“盟主”企业应是在大连高新区内注册并实地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且为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2020年以来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和2021年3月15日前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三者其一。成员应包括高校或科研机构等单位。
2.“盟主”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或人才团队已开展了实质性产学研合作。
3.“盟主”企业近一年开展了科技研发活动,并有一定 的研发投入。
4.联盟定期组织盟员单位开展系列活动,实施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行业交流和互动等。
三、申报方式及时限
申报方式为在线申报。“盟主”企业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在线提交备案申请。包括:联盟备案申请表(可在线下载)、联盟协议文本复印件,以及全部联盟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盟主”企业请将企业简介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3月15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工作(“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申报产学研联盟操作演示视频详见附件2)。
四、政策支持
经备案入库的联盟,应在每年年底前在线提交当年度技术创新活动总结和下一年度技术创新活动计划,配合完成联盟年度创新资源统计调查和考核评价。省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联盟开展年度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联盟建设方向、运行机制、创新成效、组织活动等内容,评价结果用于政策支持依据。每年依据联盟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视企业研发投入等情况,择优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后补助支持。专项后补助资金支持额度和方式可结合年度财力进行调整,按照区间定额法进行安排,依据企业上一年度R&D经费投入总量的10%—30%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伟方
联系电话:88149916
电子邮箱:zck732@126.com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的通知(辽科办发〔2021〕9号).pdf
附件2:“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申报产学研联盟操作演示视频.zip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3月8日
高新区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申报工作,按照《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的通知》(辽科办发〔2021〕9号)要求,现将有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盟简介
联盟是指由企业(包括省级瞪羚企业、雏鹰企业和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有明确市场目标的产学研技术创新联合体。重点支持符合全省高新区和沈大自创区主导产业方向的联盟,引导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完善创新链条,提高产业集成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1.“盟主”企业应是在大连高新区内注册并实地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且为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2020年以来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和2021年3月15日前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三者其一。成员应包括高校或科研机构等单位。
2.“盟主”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或人才团队已开展了实质性产学研合作。
3.“盟主”企业近一年开展了科技研发活动,并有一定 的研发投入。
4.联盟定期组织盟员单位开展系列活动,实施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行业交流和互动等。
三、申报方式及时限
申报方式为在线申报。“盟主”企业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在线提交备案申请。包括:联盟备案申请表(可在线下载)、联盟协议文本复印件,以及全部联盟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盟主”企业请将企业简介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3月15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工作(“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申报产学研联盟操作演示视频详见附件2)。
四、政策支持
经备案入库的联盟,应在每年年底前在线提交当年度技术创新活动总结和下一年度技术创新活动计划,配合完成联盟年度创新资源统计调查和考核评价。省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联盟开展年度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联盟建设方向、运行机制、创新成效、组织活动等内容,评价结果用于政策支持依据。每年依据联盟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视企业研发投入等情况,择优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后补助支持。专项后补助资金支持额度和方式可结合年度财力进行调整,按照区间定额法进行安排,依据企业上一年度R&D经费投入总量的10%—30%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伟方
联系电话:88149916
电子邮箱:zck732@126.com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的通知(辽科办发〔2021〕9号).pdf
附件2:“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申报产学研联盟操作演示视频.zip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