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大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大高管发〔2018〕20号),现启动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及审核工作。请相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限上报。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条件:2019年在高新区提交高企申报材料并认定通过,且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企业。
2.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递交地点: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高新街1号)二楼管委会综合服务大厅6-10号窗口。
4.需要递交的材料(请查看注意事项和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4)2022年高企复审规划情况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另需在小程序中填报,确保填写信息一致)
(5)高企月报、年报已完成报送的邮箱或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提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5.注意事项:
(1)高企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经审核无误当场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都可以;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不得用法人章代替,必须法人本人手签;
(4)《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中“最近一次重新认定”,如2019年是首次认定,则此处可不填;如2019年是重新认定,则此处填距离2019年最近的通过重新认定的年份;
(5)《2022年高企复审规划情况表》纸质版和小程序均需填写,且需保持信息一致;
(6)高企年报在高企认定官网即可查到;
(7)因奖励金额不同,请务必确认好2019年是首次认定还是重新认定。
6.咨询电话:88149459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
2.2022年高企复审规划情况表.xlsx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5月17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大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大高管发〔2018〕20号),现启动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及审核工作。请相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限上报。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条件:2019年在高新区提交高企申报材料并认定通过,且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企业。
2.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递交地点: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高新街1号)二楼管委会综合服务大厅6-10号窗口。
4.需要递交的材料(请查看注意事项和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4)2022年高企复审规划情况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另需在小程序中填报,确保填写信息一致)
(5)高企月报、年报已完成报送的邮箱或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提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5.注意事项:
(1)高企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经审核无误当场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都可以;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不得用法人章代替,必须法人本人手签;
(4)《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中“最近一次重新认定”,如2019年是首次认定,则此处可不填;如2019年是重新认定,则此处填距离2019年最近的通过重新认定的年份;
(5)《2022年高企复审规划情况表》纸质版和小程序均需填写,且需保持信息一致;
(6)高企年报在高企认定官网即可查到;
(7)因奖励金额不同,请务必确认好2019年是首次认定还是重新认定。
6.咨询电话:88149459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
2.2022年高企复审规划情况表.xlsx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