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为加强开放实验室(技术平台)建设,我区已于2021年6月征集了一批建设计划项目。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现面向辖区企业补充征集开放实验室(技术平台)建设情况及建设计划,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验室(技术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大连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具备技术积累、人才储备、资金实力,所建实验室或技术创新平台符合高新区企业创新需求,平台由企业管理维护,自用并开放提供其他企业使用,可收取合理费用;
2.所建实验室(技术平台)可用于企业开展产品开发、实验、检测、小试等,企业同意提供公共服务并纳入公共服务平台管理;
3.项目建设或新增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总投资包括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采购投入,且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在已有基础上扩建;
4.2020年10月1日以后的新建平台或新增投资。
二、截止时间
请各企业于8月21日前将《开放实验室(技术平台)建设情况征集表》(详见附件1)反馈至电子邮箱。(已于6月份提交过《征集表》的企业不需要再次提交)
三、联系人
李伟方:88149916
邮 箱:zck732@126.com
下一步,高新区管委会将结合本年度两次平台建设计划征集情况,制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计划,并通过《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8号第9条部分内容,详见附件2)予以支持,请辖区企业高度重视,积极报送开放实验室(技术平台)建设计划。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8号)(1).doc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8月13日
高新区各企业:
为加强开放实验室(技术平台)建设,我区已于2021年6月征集了一批建设计划项目。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现面向辖区企业补充征集开放实验室(技术平台)建设情况及建设计划,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验室(技术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大连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具备技术积累、人才储备、资金实力,所建实验室或技术创新平台符合高新区企业创新需求,平台由企业管理维护,自用并开放提供其他企业使用,可收取合理费用;
2.所建实验室(技术平台)可用于企业开展产品开发、实验、检测、小试等,企业同意提供公共服务并纳入公共服务平台管理;
3.项目建设或新增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总投资包括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采购投入,且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在已有基础上扩建;
4.2020年10月1日以后的新建平台或新增投资。
二、截止时间
请各企业于8月21日前将《开放实验室(技术平台)建设情况征集表》(详见附件1)反馈至电子邮箱。(已于6月份提交过《征集表》的企业不需要再次提交)
三、联系人
李伟方:88149916
邮 箱:zck732@126.com
下一步,高新区管委会将结合本年度两次平台建设计划征集情况,制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计划,并通过《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8号第9条部分内容,详见附件2)予以支持,请辖区企业高度重视,积极报送开放实验室(技术平台)建设计划。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8号)(1).doc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