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高管办发〔2021〕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项目申报工作。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确认,现将拟确定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业务部门: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0411-83891683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0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高管办发〔2021〕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项目申报工作。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确认,现将拟确定大连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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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