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大政发〔2020〕42号文件)中“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初审、复核,市就业管理中心利用金保工程数据比对审核,现对我区2021年3季度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补贴发放,发放人数1人,发放金额共计1819.98元。
附2:金保截屏.rar
大连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大政发〔2020〕42号文件)中“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初审、复核,市就业管理中心利用金保工程数据比对审核,现对我区2021年3季度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补贴发放,发放人数1人,发放金额共计181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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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