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科技型企业及有关单位:
按照大连市《关于发布2022年度大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大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托单位应为高校、科研院所(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且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收支稳定,能够保障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申报单位应对照《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重点支持洁净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海洋工程、精细化工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工作。
二、补助标准
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先组建后认定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新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17〕5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三、申报方式
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单位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218.60.90.30/kjjpm/user/login_user.html)填报和提交以下材料:
1.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信息);
5. 近3年承担课题证明材料;
6. 近3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7. 科研用房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需在线填写,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打印并按次序装订上述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22年3月20日
五、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处: 39989828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88149916
技术支持:冯浩东 15840923121
张俊华 18340837680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2月8日
高新区各科技型企业及有关单位:
按照大连市《关于发布2022年度大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大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托单位应为高校、科研院所(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且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收支稳定,能够保障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申报单位应对照《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重点支持洁净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海洋工程、精细化工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工作。
二、补助标准
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先组建后认定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新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17〕5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三、申报方式
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单位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218.60.90.30/kjjpm/user/login_user.html)填报和提交以下材料:
1.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信息);
5. 近3年承担课题证明材料;
6. 近3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7. 科研用房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需在线填写,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打印并按次序装订上述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22年3月20日
五、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处: 39989828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88149916
技术支持:冯浩东 15840923121
张俊华 18340837680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