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营造诚信社会环境,省信用办组织开展了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并委托省信用协会承办。为积极推介我市诚信企业,按照《关于开展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函》(辽信协〔2021〕6号)要求,现组织我区企业参与评选,详细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高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营业并诚信守法的企业。(详见附件1申报条件)
二、评选办法
依照《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2021版)》(附件 1)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1. 企业自报。各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测评,认为基本符合条件的自愿向市信用协会或市企业信用研究会申报。申报企业需提交《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2021版)》第九条规定的材料,按《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申报材料》(见附件2)装订,同时在“信用中国(辽宁)”网站《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跟踪管理系统》填报电子版申报材料,网址:http://www.xyln.net。
2. 初评预选。市信用协会和市企业信用研究会分别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诚信示范企业资格审查,核查企业经营业绩及信用记录等,完成对申报企业的初评预选,并将我市推荐名单报送省信用协会。
3. 复评公示。省信用协会将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参照《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跟踪管理系统》自动赋值评价结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在“信用中国(辽宁)”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
4. 命名表彰。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单。召开表彰大会,颁发“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牌匾”和《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证书》。
四、评选结果应用
省信用办会同有关部门为省诚信示范企业提供相关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绿色通道”。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诚信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诚信企业示范作用,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辽宁省信用协会建立参评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推动企业诚信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
五、时间安排
2月—3 月为企业自报和初评预选阶段;4—5 月为复评阶段,6 月为公示、命名表彰阶段。市信用协会和市企业信用研究会于3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省信用协会。
附件1: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2021版)(1).doc
市信用协会联系人 :孟洋 电话: 18841186517
市企业信用研究会联系人 :曹野 电话: 18141187922
(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2年2月18日
各相关单位:
为了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营造诚信社会环境,省信用办组织开展了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并委托省信用协会承办。为积极推介我市诚信企业,按照《关于开展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函》(辽信协〔2021〕6号)要求,现组织我区企业参与评选,详细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高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营业并诚信守法的企业。(详见附件1申报条件)
二、评选办法
依照《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2021版)》(附件 1)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1. 企业自报。各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测评,认为基本符合条件的自愿向市信用协会或市企业信用研究会申报。申报企业需提交《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2021版)》第九条规定的材料,按《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申报材料》(见附件2)装订,同时在“信用中国(辽宁)”网站《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跟踪管理系统》填报电子版申报材料,网址:http://www.xyln.net。
2. 初评预选。市信用协会和市企业信用研究会分别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诚信示范企业资格审查,核查企业经营业绩及信用记录等,完成对申报企业的初评预选,并将我市推荐名单报送省信用协会。
3. 复评公示。省信用协会将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参照《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跟踪管理系统》自动赋值评价结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在“信用中国(辽宁)”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
4. 命名表彰。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单。召开表彰大会,颁发“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牌匾”和《第四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证书》。
四、评选结果应用
省信用办会同有关部门为省诚信示范企业提供相关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绿色通道”。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诚信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诚信企业示范作用,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辽宁省信用协会建立参评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推动企业诚信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
五、时间安排
2月—3 月为企业自报和初评预选阶段;4—5 月为复评阶段,6 月为公示、命名表彰阶段。市信用协会和市企业信用研究会于3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省信用协会。
附件1: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2021版)(1).doc
市信用协会联系人 :孟洋 电话: 18841186517
市企业信用研究会联系人 :曹野 电话: 18141187922
(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