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高新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到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为带动,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
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大连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积极参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申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作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按照督察计划对我区各街道各部门进行了督察考核,形成了《大连高新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推动作用。
(二)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各执法单位梳理并公示了证明事项清单、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暂不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制发《大连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制”暨“首问负责制”的若干规定》,并据此实施。以“5G全覆盖+智慧化政务服务项目”、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自助服务、全省首创“一网通办”一体化自助办理终端等多项创新举措,大幅提升办事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并公布《大连高新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印发施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我区外聘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选聘条件、选聘方式、权利义务、工作要求、考核方式、解聘情形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推动法律顾问更好发挥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完善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协调机制和刑事案件“侦捕诉一体化”机制,实现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无缝连接。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三项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动态调整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印发并公示了《大连高新区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注重评查结果的应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区共梳理了包容审慎免于处罚事项79项。
(五)健全行政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机制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区37个社区(村)建立了“村民评理说事点”,配置专业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全区48个调解委员会和1个诉调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2次,调解案件总数710件。
(六)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持续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印发了《2021年大连高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大连高新区国家机关和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印发了《2021年大连高新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主题活动。
(七)加快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法治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强化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还需加强。个别干部缺乏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处理问题的意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还未完全形成。
二是普法宣传方式还需进一步多样化。发放资料、橱窗宣传、张贴标语、举办讲座等传统普法宣传方式与新时代新要求不相适应,急需开辟普法宣传新阵地。
三是一些部门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难以适应日趋复杂化的法治工作需要,与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不相适应。
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也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年初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高新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组织编制了《2021年大连高新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分解。召开了区党工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传达了省委、市委会议精神,谋划和部署了高新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通过了《大连高新区贯彻落实大连市法治社会建设分工方案(2020-2025年)实施细则》和《大连高新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高新区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评指标。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2022年高新区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提升政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规定》的责任落实,促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扛起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
二是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并公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法治责任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六是坚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严格考核工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高新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到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为带动,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
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大连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积极参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申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作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按照督察计划对我区各街道各部门进行了督察考核,形成了《大连高新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推动作用。
(二)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各执法单位梳理并公示了证明事项清单、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暂不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制发《大连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制”暨“首问负责制”的若干规定》,并据此实施。以“5G全覆盖+智慧化政务服务项目”、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自助服务、全省首创“一网通办”一体化自助办理终端等多项创新举措,大幅提升办事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并公布《大连高新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印发施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我区外聘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选聘条件、选聘方式、权利义务、工作要求、考核方式、解聘情形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推动法律顾问更好发挥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完善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协调机制和刑事案件“侦捕诉一体化”机制,实现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无缝连接。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三项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动态调整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印发并公示了《大连高新区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注重评查结果的应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区共梳理了包容审慎免于处罚事项79项。
(五)健全行政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机制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区37个社区(村)建立了“村民评理说事点”,配置专业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全区48个调解委员会和1个诉调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2次,调解案件总数710件。
(六)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持续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印发了《2021年大连高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大连高新区国家机关和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印发了《2021年大连高新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主题活动。
(七)加快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法治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强化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还需加强。个别干部缺乏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处理问题的意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还未完全形成。
二是普法宣传方式还需进一步多样化。发放资料、橱窗宣传、张贴标语、举办讲座等传统普法宣传方式与新时代新要求不相适应,急需开辟普法宣传新阵地。
三是一些部门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难以适应日趋复杂化的法治工作需要,与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不相适应。
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也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年初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高新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组织编制了《2021年大连高新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分解。召开了区党工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传达了省委、市委会议精神,谋划和部署了高新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通过了《大连高新区贯彻落实大连市法治社会建设分工方案(2020-2025年)实施细则》和《大连高新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高新区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评指标。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2022年高新区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提升政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规定》的责任落实,促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扛起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
二是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并公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法治责任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六是坚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严格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