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的规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以及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经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初审复审、大连市金保系统比,现拟对我区符合补贴条件的5家单位47人进行补贴,补贴金额共计488614.46元。具体明细见附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5月9日至5月13日。如有疑义请拨打电话84597069。
附件:高新区2021年第二批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明细.zip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9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的规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以及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经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初审复审、大连市金保系统比,现拟对我区符合补贴条件的5家单位47人进行补贴,补贴金额共计488614.46元。具体明细见附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5月9日至5月13日。如有疑义请拨打电话8459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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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