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我区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机构,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复审及2021年度小微企业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请按照《大连高新区小微企业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实施细则(暂行)》(附件1)的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一)2020年度已备案服务机构复审材料(加盖公章)
《大连高新区科技服务机构年度绩效报告表》(详见附件2)。
(二)2021年度新备案机构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1.《大连高新区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表》(详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详见附件4);
4.机构营业场所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反映机构信誉和在行业内影响、地位的证明材料(例如∶荣誉证书、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6.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资质证书等。(其中1-4为必须项,5-6可根据企业情况提供)
(三)提交时间
1.请2020年度已备案服务机构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报告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科技局邮箱:gxq_lvluyao@dl.gov.cn,文件名称请注明:“2020复审+机构名称”,不上报年度绩效报告表或复审不合格的,不纳入次年备案名单。
2.请2021年度新备案服务机构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科技局邮箱:gxq_lvluyao@dl.gov.cn,文件名称请注明“2021新备案+机构名称”,并准备2份纸质版备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请在申报日期内提交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官网公示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择优确定科技服务机构并予公示,2020年度复审通过的服务机构纳入2021年度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单,2021年度新备案服务机构纳入2022年度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单。
联系电话:0411-84820326
附件:附件1 大连高新区小微企业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实施细则.docx
附件3 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表-新备案企业填写(2021年度).doc
科技创新局
2022年5月25日
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我区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机构,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复审及2021年度小微企业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请按照《大连高新区小微企业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实施细则(暂行)》(附件1)的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一)2020年度已备案服务机构复审材料(加盖公章)
《大连高新区科技服务机构年度绩效报告表》(详见附件2)。
(二)2021年度新备案机构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1.《大连高新区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表》(详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详见附件4);
4.机构营业场所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反映机构信誉和在行业内影响、地位的证明材料(例如∶荣誉证书、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6.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资质证书等。(其中1-4为必须项,5-6可根据企业情况提供)
(三)提交时间
1.请2020年度已备案服务机构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报告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科技局邮箱:gxq_lvluyao@dl.gov.cn,文件名称请注明:“2020复审+机构名称”,不上报年度绩效报告表或复审不合格的,不纳入次年备案名单。
2.请2021年度新备案服务机构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科技局邮箱:gxq_lvluyao@dl.gov.cn,文件名称请注明“2021新备案+机构名称”,并准备2份纸质版备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请在申报日期内提交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官网公示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择优确定科技服务机构并予公示,2020年度复审通过的服务机构纳入2021年度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单,2021年度新备案服务机构纳入2022年度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单。
联系电话:0411-84820326
附件:附件1 大连高新区小微企业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实施细则.docx
附件3 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表-新备案企业填写(2021年度).doc
科技创新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