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经企业申请,评审组织单位审核,评审定级部门确认,认定大连高新区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大连高新区2022年第三批)
1. 大连高新区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 中油杨树沟(大连)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销售分公司新龙加油站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销售分公司英歌石加油站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销售分公司凌水加油站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经企业申请,评审组织单位审核,评审定级部门确认,认定大连高新区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大连高新区2022年第三批)
1. 大连高新区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 中油杨树沟(大连)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销售分公司新龙加油站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销售分公司英歌石加油站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销售分公司凌水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