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7年4月25日10-679号文件《关于科创大厦租金政策及收取方式的请示》的内容及批示意见,企业入驻科创大厦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自签约日期起经营满一年后提交财务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由科技创新局审核后给予场地租金减免政策支持。
现全部租赁合同已到期,科技创新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核工作。经点对点通知、多次电话沟通,目前仍有个别企业未及时提供租赁期内营业收入、研发投入明细表等相关审核材料。现面向社会公告,请相关单位务必于7个自然日内与科技创新局联系并提供审核材料,逾期未提供将视为放弃租金政策。后续科技创新局将不再组织此项政策兑现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891683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8月23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7年4月25日10-679号文件《关于科创大厦租金政策及收取方式的请示》的内容及批示意见,企业入驻科创大厦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自签约日期起经营满一年后提交财务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由科技创新局审核后给予场地租金减免政策支持。
现全部租赁合同已到期,科技创新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核工作。经点对点通知、多次电话沟通,目前仍有个别企业未及时提供租赁期内营业收入、研发投入明细表等相关审核材料。现面向社会公告,请相关单位务必于7个自然日内与科技创新局联系并提供审核材料,逾期未提供将视为放弃租金政策。后续科技创新局将不再组织此项政策兑现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891683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