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国科火字〔2023〕60号)要求,现将高新区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六)符合以上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工作流程
(可扫描二维码观看科小注册及评价演示视频)
(一)注册登记
(二)自主评价
(三)信息确认
(四)名单公示
(五)企业公告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
三、组织与实施
1.大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大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及入库登记编号等工作。
2.大连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作为市评价工作服务机构,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已入库企业信息抽查,核实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等工作,提供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总结。
3.市科技局根据申请企业数量,按批次定期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原则上企业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参评提交,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在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拟入库企业公示。
四、政策支持
1.对首次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上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支出数额情况,给予2万元补助。
2.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100%的优惠政策。市本级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将对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
3.大连市总工会将对大连市科技局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中已建立工会组织,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工会经费补助政策。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
4.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新券,按照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0%,发放最低3万元、最高10万元创新券。可用于检验检测、技术平台、财务审计、资质认证、企业培育等服务。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联系人:齐璇
高新区电 话:84820326
科小政策咨询企业微信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23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国科火字〔2023〕60号)要求,现将高新区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六)符合以上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工作流程
(可扫描二维码观看科小注册及评价演示视频)
(一)注册登记
(二)自主评价
(三)信息确认
(四)名单公示
(五)企业公告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
三、组织与实施
1.大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大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及入库登记编号等工作。
2.大连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作为市评价工作服务机构,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已入库企业信息抽查,核实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等工作,提供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总结。
3.市科技局根据申请企业数量,按批次定期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原则上企业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参评提交,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在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拟入库企业公示。
四、政策支持
1.对首次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上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支出数额情况,给予2万元补助。
2.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100%的优惠政策。市本级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将对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
3.大连市总工会将对大连市科技局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中已建立工会组织,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工会经费补助政策。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
4.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新券,按照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0%,发放最低3万元、最高10万元创新券。可用于检验检测、技术平台、财务审计、资质认证、企业培育等服务。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联系人:齐璇
高新区电 话:84820326
科小政策咨询企业微信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