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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产业楼宇运营管理单位:
根据《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8号)、《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现在全区开展2022年度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要求注册、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大连高新区,且已完成2022年度备案;
2.产业楼宇要求可供租赁商务办公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
3.有规范管理的物业服务、良好的硬件设施和配套服务;
4.2022年度未出现属运营商责任范围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负面影响较大的问题,入驻企业评价良好;
5.产业楼宇要求以发展高新区重点产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洁净能源、生命科学、智能制造、海洋科技、文化创意、车联网、数字贸易、元宇宙等大连高新区“1+8”范围内的产业,下同)为主导,入驻的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高新区注册纳税)和孵化机构所占面积达到已出租总面积(公用和配套服务面积部分除外)的70%及以上;
6.2022年1月1日以后楼宇内符合条件企业形成了区级贡献增量。
二、扶持标准
对入驻符合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和孵化机构租用面积达到已出租总面积(公用和配套服务面积部分除外)的70%及以上的,给予运营方奖励,奖励额度参照此类企业(含孵化机构内企业)2022年度对区级贡献增量之和的10%计算,每家最高100万元。对同一家运营方管理运营多栋产业楼宇的,合并计算。
三、申报材料
1.大连高新区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政策申报表(附件1);
2.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运营协议(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产业楼宇的产权证明(或测绘报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4.2022年12月31日楼宇内入驻的所有企业名单(附件2);
5.2022年12月31日楼宇内入驻的重点产业企业名单(附件3);
6.楼宇可出租面积、公用和配套服务面积、已出租总面积的说明(数据以2022年12月31日当日为准);
7.在多个产业楼宇租赁办公场所的入驻重点产业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简要说明企业在各产业楼宇的租赁面积、租赁时限等情况;
8.所有入驻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重点产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照材料4企业名单顺序进行排列);
9.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在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需登录“高新20条”政策兑现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s://policysupport.dlhitech.gov.cn/qysbjbfs/,在“加快产业壮大”板块中选择“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模块,按照平台要求认真填报相关内容,确保网上填报信息与纸质材料一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28日17:00,共20个工作日,逾期网上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印,一式两份,请于2023年7月28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管委会808室),同时提供附件电子版。
附件1:大连高新区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政策申报表.docx
附件3 2022年度楼宇内入驻的重点产业企业名单.xlsx
联系人及电话:刘爽 84799216 张妍 84615613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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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产业楼宇运营管理单位:
根据《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8号)、《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现在全区开展2022年度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要求注册、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大连高新区,且已完成2022年度备案;
2.产业楼宇要求可供租赁商务办公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
3.有规范管理的物业服务、良好的硬件设施和配套服务;
4.2022年度未出现属运营商责任范围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负面影响较大的问题,入驻企业评价良好;
5.产业楼宇要求以发展高新区重点产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洁净能源、生命科学、智能制造、海洋科技、文化创意、车联网、数字贸易、元宇宙等大连高新区“1+8”范围内的产业,下同)为主导,入驻的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高新区注册纳税)和孵化机构所占面积达到已出租总面积(公用和配套服务面积部分除外)的70%及以上;
6.2022年1月1日以后楼宇内符合条件企业形成了区级贡献增量。
二、扶持标准
对入驻符合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和孵化机构租用面积达到已出租总面积(公用和配套服务面积部分除外)的70%及以上的,给予运营方奖励,奖励额度参照此类企业(含孵化机构内企业)2022年度对区级贡献增量之和的10%计算,每家最高100万元。对同一家运营方管理运营多栋产业楼宇的,合并计算。
三、申报材料
1.大连高新区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政策申报表(附件1);
2.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运营协议(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产业楼宇的产权证明(或测绘报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4.2022年12月31日楼宇内入驻的所有企业名单(附件2);
5.2022年12月31日楼宇内入驻的重点产业企业名单(附件3);
6.楼宇可出租面积、公用和配套服务面积、已出租总面积的说明(数据以2022年12月31日当日为准);
7.在多个产业楼宇租赁办公场所的入驻重点产业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简要说明企业在各产业楼宇的租赁面积、租赁时限等情况;
8.所有入驻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重点产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照材料4企业名单顺序进行排列);
9.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在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需登录“高新20条”政策兑现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s://policysupport.dlhitech.gov.cn/qysbjbfs/,在“加快产业壮大”板块中选择“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模块,按照平台要求认真填报相关内容,确保网上填报信息与纸质材料一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28日17:00,共20个工作日,逾期网上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印,一式两份,请于2023年7月28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管委会808室),同时提供附件电子版。
附件1:大连高新区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政策申报表.docx
附件3 2022年度楼宇内入驻的重点产业企业名单.xlsx
联系人及电话:刘爽 84799216 张妍 84615613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7月3日